高迪怎么了打官司,老人跟自己儿女打官司,告赢了其实也是输吗

的确有点道理

孩子小时候就应该教育好高迪怎么了打官司,以身作则,立个好榜样

我妈住院那时,一个80岁白血病的老太单独住隔壁,按理大家应该同情照顾她

可我发现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一个新老病友跟她说话,她全部是独来独往

有天带饭给我妈,汤不太热了,就放微波炉加热下二分钟,我转身去忙其他洗洗刷刷事了

二分钟后过来看到老太太在热着什么,我的汤放在微波炉外面,盖子打开了,汤也撒出来一点

算了,跟老人不讲什么。

端汤就准备离开,可是一摸,怎么回事,汤怎么还不热啊?

原来这个老太才不管别人热什么,她全部直接把微波炉关了拿出来人家正在热的东西,先热她自己的,她吃的多,加热的东西也多,等得别人着急跳脚,她却慢悠悠地叫人家去其他楼层的病房加热。

个个喊她“”微霸”

护士长气死了,她老这样关来关去的,微波炉都坏了好几次了,她还喜欢在最忙的时候放生的山药,山芋什么的进去煮熟,根本不管其他病人等得直冒汗

医生护士病人家属看到她就头疼

她还一个人霸占二人间病房,坚决不给其他病人进来,万一强行进来她就白天睡觉晚上作,千方百计作医生,千方百计作护士,千方百计作同一个房间的病人,肯定要把人作走,还是她一个人才行。

让她出院也坚决不

为什么呢!

因为她老宅子拆迁了,跟儿媳有旧怨,去不了儿子家。

早些时候她二个女儿还来经常看看她,带点鸡汤鸭汤排骨汤什么的,铁棍山药也是煮熟好多送来,帮她洗澡,洗衣服,儿子媳妇孙子孙女从来没人见来过

二个女儿条件很不好,大女儿没有老公,房子只有60多平方跟女儿公婆三代人住一起

二女儿更加不好,自己常年生病,一副病病歪歪的样子

老太房子拆迁了115万,她毫不犹豫给了儿子110万,自己留5万,扬言哪个女儿孝顺就给5万哪个女儿

二个女儿被她的操作惊讶的目瞪口呆,女儿出了门就是泼出去的水,好吧!算对!

但是老太自己白血病不能不要医药费生活费营养费啊! 留5万够什么?

果然,再后来到交住院费了,老太打电话给叫儿子送钱来

儿子说没钱,拆迁款买房子了,还有贷款哪有钱交住院费,叫老太出院吧

老太问出院自己住哪?儿子说我哪里知道你住哪?

再打电话就不接了

大女儿肯定没钱交,小女儿自己住院还没人照顾呢

这下轮到老太傻眼了,这个女中豪杰不简单,她找了个法律援助电话,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二个姑娘一个儿子全部告上法庭,儿子女儿全部没有露面,媳妇倒来一次

五大三粗的媳妇手指着老太冷笑:

你也有今天?我以为你真狂到100岁呢!你不是说自己可以一辈子骑人头上拉屎的吗?你告啊!你告自己的儿女,就是告赢了其实也是输!

说完扬长而去!

老太低头发狠说走着瞧,可惜没有等到法庭开庭就去了!欠医院的钱儿子倒来付清了

这下整个病区不一样了,大家全部和和睦睦,敞亮多了!

再说跟儿女打官司,最多赢到的是钱,心呢?

我来回答一下。

先介绍一下背景,我是05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被随机分配到刑事司法学院,也就是罗老师所在的学院,罗老师也是那一年来法大教书,所以我是他的第一届本科生。法大和其他学校一样,实行选课制度,比如刑法学这门课,有七位老师,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哪位老师的课,但是每位老师的名额有限,所以,名气较大的老师还没等你打开选课系统就已经满员(选课系统非常考验网速)。我为什么选了罗老师这样一名初出茅庐的新老师,就是懒得和别人去争,选课结束前悠哉悠哉报了名。等到正式上课,果不其然,150人的教室,也就坐了三分之一吧。但是,你们现在听到的张三的案例,我在05年就听了一遍了,那时候我就认定,罗老师必火,第二学年,他的选课学生就开始井喷。罗老师不是仅仅讲课幽默,还有就是专业特别扎实,确实能让你一下子抓住立法者的本意和立法价值,也就是“为什么刑法要这样规定”。还有一点我比较了解罗老师的原因,是因为我下铺是他的助理。

回答正题,为什么我认为罗老师打官司水平整体上是优于一般律师的。大家知道,法庭上的法官也是人,人与人之间对一个字、一个词、一句话的理解都是不一样的,所以,随便拎出刑法里的一条法条,让十个人来理解表述以及适用,最终结果可能会有很多种。比如强J罪中的强J,怎么理解?怎么样才算是强J行为成立,罗老师的一篇论文就是探讨了这个问题,每个人会有不同理解,普通人认为,男的进入女的就算,也有的认为只要碰到就算。那么,到底标准在哪,我告诉你,在立法者那里。那么,立法者又是谁,全国人大,没错,但是,作为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所所长的罗翔,包括以前的院长曲新久,都是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去的,所以他们对立法本意的认识是最详尽彻底的。而各层级法官呢,他们需要参加立法部门组织的培训,去领会立法本意,然后才去法庭上适用。所以,在真正打官司的时候,罗翔等本领域掌握立法精髓的律师去打官司,在对法条解释上具有先天优势,甚至比法官还权威,当然,这种先天优势更加反映了立法本意,能够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说有了先天优势就可以无法无天。题主所谓打官司的水平在刑法领域没有输赢的概念,而是对被告人的充分的尽其所能的保护。所以,罗老师的打官司水平在一般律师之上也就顺理成章了。

2022-06-09

2022-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