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生意容易出现的问题,为什么合伙做生意基本上都是不欢而散

合伙创业四步曲:从同心同德,到同床异梦,再到同室操戈,最后同归于尽合伙做生意容易出现的问题!80%的合伙创业都是这样的下场,概不例外。

合伙做生意容易出现的问题,为什么合伙做生意基本上都是不欢而散

先来个血淋淋的案例:

合伙做生意容易出现的问题,为什么合伙做生意基本上都是不欢而散

李刚,29岁自己空有一身技术研发能力,但在单位里无用武之地。

合伙做生意容易出现的问题,为什么合伙做生意基本上都是不欢而散

他的大学同学王明,提议:李刚出技术,自己出资金。两人一拍即合,开始了艰苦的创业历程,两个都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在公司里。

20年下半年,王明开始有了上市的计划。他拿了6W的卡,给了李刚,算是正式辞退了李刚。

李刚很不理解:说好的共同创业呢?但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文件来证明这件事情。

王明还理直气壮地说:我算对得起你了,这几年你的工资是公司最高的,你该拿地已经拿到了。

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也就是题主说到的:合伙做生意基本上是不欢而散。

1、中国式创业合伙,几乎逃不了这四个步骤:从开始的同心同德,中期变得同床异梦,再后来就是同室操戈,最终的结局只有一个就是同归于尽。不欢而散是什么?就是撕破脸了,要么是互成冤家,要么是法庭相对。

一般的合伙创业,都会经历这样四个阶段:

同心同德:准备创业时,亲戚朋友一聊,就燃起了希望,大家对于未来的前景心怀憧憬,心情激动,喝顿酒就开干。初期大家相互鼓励,互相支持,也非常乐意奉献;同床异梦:随着创业的进展,会遇到很多前期没有想到的问题,如:资金、进度、各自的投入等等,这时才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相关了,自然就会开始计算、衡量,但大家还会顾着面子,不明确指出,倒也相安无事;同室操戈:矛盾总是在加深,创业的问题越来越多,而任何事情都需要合伙人一致同意,必然开始进行人身攻击,这种人品、人性层面的猜疑与攻击,慢慢撕下原来为了维系感情而戴的“面具”,开始公开争吵、小团队等等,让公司乌烟瘴气,发展停滞;同归于尽:感情与利益交织,撕破脸皮了,那就都维护自己的利益吧。扯又扯不清楚,怎么办?硬上吧,所以结局只有同归于尽,互揭伤疤、法律维权等等。最难统一的就是人的观念。

创业初期的合伙意愿,并不牵扯利益,都抱着试试的心态而已,后面开始涉及利益,就开始有了各种猜疑与伤害。

在利益面前,不要高估了人性。

2、不欢而散的两大主要原因,一个是高估了人性,一个是对赚钱的错误认知:80%的合伙都是不欢而散的结局,这背后有什么样的主要原因呢?

主要缘于这样的两点:一个是错误地高估了人性;一个是错误的理解了赚钱的本质。

错误的高估了人性:平时风花雪月、喝酒聊天可以,畅想未来也可以,但当真正的面对利益时,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口头的约定,永远没有事前的法律约定。所有后期的“同归于尽”,都是大家对于应得利益的认知是不一样的:你觉得应该多拿,我觉得我应该多拿。

其实,初期缺乏契约,就是诱导人做恶。如果真正的面对这个问题时,请快速补上这一课。

对于赚钱这件事的认知是错误的:对于赚钱,对于这件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知。这个认知的差异,是直接导致分崩离析地的根本原因。有的人只是想赚钱而已,如果一定时间内赚不到,自然就要退出了;有的人认为赚钱就得解决别人的问题,就得贡献价值,这便产生了基本的分歧。

每个创业者都知道要找志同道合的人,但没有共同经历过一些事情,是难以验证是否是“志同道合”的。

基于上面的两个原因,创业合伙的基本功,就是明白:订立契约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步。

3、合伙做生意,这是一套科学化的系统,与人合作必须这样七个思维:如果非要合伙做生意,那如何来提前避开一些常见的坑呢,在这里提供一个思维清单,可以按这七点来对照进行整理:

出钱思维:谁出钱,何时出,反悔怎么办?出力思维:谁出力,有经验吗?他得到什么?执行思维:谁执行,执行标准是什么,什么责任?领导思维:谁来领导,权利范围,人品如何?罢免思维:罢免规则,谁来接替?退出思维:退出规则,如何清算?分钱思维:如何分配,分配的时间?不要高估人性,更不要破坏创业的系统,否则一定是不欢而散。

创业不是一时兴起,不要什么都丢了,包括感情、亲情。

不高估人性,能用法律约定的地方一定要用法律,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合伙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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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2022-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