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什么时候并轨,2024年10月养老金并轨后的教师工资怎么算

是这样的养老金什么时候并轨,2024年10月份过后,10年过渡期也就结束了,养老金计算方式上将发生重大变化。这里并不是说养老金并轨,因为早在2014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就意味着养老金双轨制的结束。2014年至2024年这个时间点,是针对改革后退休的人员,设置的一个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退休中人的养老金将采取新老办法结合的方式来计算,进行保低限高,对于新办法高出老办法的养老金的部分,将根据退休年限来按照一定比例来补偿,

在这样的养老金机制下,大家可以看到,处于10年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养老金整体水平相比退休老人,不会有有所下降,因为养老金存在兜底的。

而随着过渡期的结束,那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就不再采取以前的办法了,而是完全按照跟企业退休人员一样的方法来计算,养老金水平的高低,跟个人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等等有着直接的关系。不过由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会拥有职业年金这样的补充性待遇,所以整体的养老金水平仍然会比较高的。

@社保当家,感谢你的阅读。

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后,二者的养老金就不会有较大的差距了吗?不管是改革前还是改革后,差距其实一直都是存在的。以前我们始终抱着幻想,希望通过养老保险度的改革,即通过双轨制来实现企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差距的缩小。但改革的过程不是一蹉而就的,还需要一个漫长的,不断深化的过程。

在2014年之前,我国实际上是实行的两种不同的退休制度。一种是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制度,也就是要通过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而且养老金的计算是和缴费基数、缴费年限,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紧密挂钩的,缴费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但我国社会是一部高速运转的大机器,每个零部件的功能和作用是完全不同的。各个主体由于缴纳的养老保险的基数不一样的,工作的性质不一样,所处的行业不一样,所有制形式不一样,在企业之间养老金同样存在比较大差距。当然差距并不是制度的原因,首先在制度层面上是平等,大家都是通过缴纳养老保险来享受退休待遇。

但在国有企业,由于企业的老板是国有资本,实际控制人是政府委派的经营管理人员,这些经营管理人员的身份,其实大多数都是属于国家干部,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处理员工和企业的关系,依法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所以国有企业的职工退休后,和并轨以后的同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比,养老金的差别并不是很大。

差别比较傲大的还是在民营企业工作的群体。虽然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执行的法律主体都是一样的,但职工的意识不一样,民营企业的经营者认识也不一样,导致民营企业在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时变了样,员工权益得不到根本的保障。比如员工的就业环境不稳定,导致频繁跳槽,跳槽的结果就是社会保险断缴;老板随意降低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导致员工社保的缴费基数普遍低于本人的实际工资,导致缴费基数偏低,缴费年限比较短,所以退休后的养老金不但与事业单位相比比较低,就是与同样属于企业的国有企业相比也是比较低的。

事业单位过去是不用缴纳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按照自己的工作工龄的比例计发养老金,这就是过去的老制度。这种制度与企业职工要缴纳养老保险相比才能办理退休,这就是大家所称的双轨制。大家也把养老金差距的诱因归罪于双轨制,认为只要将双轨制变为单轨制,养老金的差距就会缩小,但这种认识显然是非常幼稚的。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以后,在缴纳养老保险之前,大幅度提高了工资待遇,以确保在每月扣除社保费用以后本人的生活不会受到影响。

但从最近几年退休的事业工作人员的养老金来看,双规变单轨以后,养老金的差距更大,不但事业和企业相比差距拉大,事业单位中退休老人和中人的差距也在拉大。但不管怎么说,毕竟改革已经实施了,改革也还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改革的目的也不是要使每一个人的养老金都一样,也不是为了降低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而是要建立一套既有效率,又兼顾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这种体系仍然体现的是劳动分配,按照贡献大小来确定个人的待遇。

综上所述,我作为企业退休人员,虽然我的养老金与哪些从事业单位退休的老同学、老战友相比差距也是比较大的,但是首先我们要认为差距的存在,既有合理的因素,也有不合理的因素,对于不合理的因素还需要不断去改革,去完善,差距的逐步缩小这是未来的目标,同时也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艰巨任务。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从2014年10月开始个人交保险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同时决定,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养老金并轨正式启动,这意味着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将告别“免缴费”时代。

改变

人手发放一张社保卡

此次国务院明确养老金“并轨”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这意味着全国所有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体制内人员”,总数近4000万的庞大群体都将启动改革。

长期以来,这部分人及其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养老吃的是“财政饭”。而改革将改变这一局面:今后这些人群将参照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缴纳养老金,并将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

缴费

职业年金个人需缴工资4%

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领取: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

计算:

每月工资5000,得缴600

公务员小明除去津贴、补贴等,每个月缴费工资是5000元,改革前单位和个人都不用缴费,小明退休后照样有养老金。改革后,小明每月要缴纳养老保险400元。

职业年金方面,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这样,小明又要缴200元,加上基本养老保险的400元,一共缴600元,这笔钱是从小明的月收入中扣除的,将进入小明的养老金个人账户。连同单位缴费部分,退休后按月发放。

领取

2014年10月1日是关键点

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因此10月1日成为领取养老金的关键点。

10月1日前已退休的

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10月1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

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10月1日前参加工作、10月1日后退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

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10月1日后退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

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可以选择按规定补缴一些钱,然后享受养老金;或者直接转入一种养老保险体系,拿比较低的养老金。

注意:还有过渡性养老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说,“逐步过渡”政策主要是两条:一是他们在改革前的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二是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待遇

退休领多少钱与职称无关

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随着改革推进,这种情况可能有所改变。

这是因为,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照职工退休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进行调整。而改革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这意味着,小明即使退休前没有被提拔,但由于他的缴费年限长,也可能比他的上司领的退休金要多。这也是一个重大变革,有利于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起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

此外,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实行全国统一工资制度,由于工资结构不同,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基本工资配发的退休金与企业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当,但是加上按照机关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的退休生活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就高于企业基本养老金。如今,这一因素不复存在。

更关键的是,同样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相同,所以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意思。

这些改革要点也不可忽略—

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离休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关系转移:

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

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筹资机制:

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

2022-06-09

2022-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