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法》对个人有强制作用吗,退休的那个月需要交社保吗

生日当月社保需正常交纳《社保法》对个人有强制作用吗。

到目前为止,职工要办理退休仍然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养老保险最低要交满15年; 二是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即男职工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满足退休条件的职工,在生日到来的前一个月,会向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代理机构提交书面退休申请、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社保卡、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等材料。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代理机构收到退休申请和相关材料后,会对申请人的退休资格进行审核,并对职工档案分门别类装订成册,然后报送到社保局。社保局接到相关材料和档案后,会对退休职工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职工档案逐一审核,然后按程序计算养老金待遇。如果一切正常,可以在3~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所有退休手续。从生日的第二个月起正式领取养老金。生日到来的当月正常在单位领取工资,也正常缴费社保。

比如,王师傅在2021年6月28日达到60周岁,那么他在5月份就会向单位人事部门提交退休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社保部门会在6月28日王师傅生日到来之前为他办好退休手续。王师傅从7月份开始领取养老金,6月份照常在单位领取工资,也正常缴纳社保费用。

由于目前全国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费征缴由全职能和只征收不管理二种形式,全职能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社会保险法及本省规定对欠交社保费强制执行。但多数省税务部门无此权限。

附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这是大实话。

《社保法》对个人有强制作用吗,退休的那个月需要交社保吗

大家可能都看了电视剧《乔家的儿女》了吧?剧中的乔祖望到老无着、召开家庭会议问四个儿女每月要两千元渡日,大儿子乔一成是这么说的:你的退休金是怎么没的大家都清楚,这样吧,二子、三丽、四美每人二百,我给三百。就这样吧。

确实乔祖望是自已胡作非为,才没养老金的,不怨儿女。可大家看了没?自已没社保,全指着张口问儿女要,就只能任人“宰割”了,黄瓜打锣一一甩了一半还多,容易吗?

我们的父辈,他们那时还没有社保,没有工作就没有退休金。现在实行社保了,不但有职工社保,还有城市居民社保、农村村民社保,基本实现了全覆。

所以现在你还糊涂着不想交,到老了就怨不得别人了。到时连儿女都会说:谁让你不交社保来,怨谁?

所以题主说的对,坚持交社保是今生最正确的决定!

被执行人的社保可以申请执行吗,注意什么?老赖的社保余额,也属于他的财产之一,一般是可以执行的。

对于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第一条明确规定:

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这个规定,实际上就是说,对于被执行人的养老金余额,法院可以予以冻结和划扣,如果被执行人提出必要的证据,证明需要留出必要的生活费用,法院经审查后可以预留。

司法实践中,很多被执行人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会玩失踪,这时候法院一般是全额冻结划扣,如果被执行人现身,则必须先到法院喝茶,说明局不申报财产极不配合执行的理由,否则会予以罚款拘留。

至于注意什么,其实主要的就是注意审查被执行人提出的预留生活费的数额进行审查,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其他生活来源,一般可以不预留生活费。

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