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出观点 | 抢注商标“谷爱凌、冰墩墩”?有门!

国出观点 | 抢注商标“谷爱凌、冰墩墩”?有门! 文/赵斌

2月14日,国家专利局公布《关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的通告》(下称《通告》)称,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等要求,对第41128524号“冰墩墩”、第62453532号“谷爱凌”等429件商标申请给予驳回申诉;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要求,对已申请注册的第41126916号“雪墩墩”、第38770198号 “谷爱凌”等43件商标logo依权力积极宣告无效。

应对冬奥吉祥物、奥运会冠军,为什么也有人想钻法规空档,抢注商标商标logo?

“心计算尽”为哪般?

上年日本东京奥运会完毕以后,射击运动员杨倩、跳水运动员紫红婵,她们的姓名被多方面商标抢注。上年11月,陕西省、广州市等地好几家企业,私自恶意抢注选手名字商标logo被警示并惩处处罚。为国增光的选手名字被抢注商标为商标logo,热爱祖国主题电影《长津湖》也未能幸免,乃至连抗疫权威专家、医院门诊也变成抢注商标的总体目标。

抢注商标商标logo,不但无法成功,还将遭遇惩罚、理赔等风险性,但为何心计算尽也需要心存侥幸?

人民大学专利权学校副院长、专家教授郭禾在接纳中国新闻社国是直通车访谈时表明,在商务活动中,一直出现着侵吞别人或集体利益的违背个人行为。商标logo抢注商标仅仅如今的社会中违反规定侵吞个人行为的一种表达形式。

髙压底线碰不可

依据在我国《商标法》的规范和实践活动,这种个人行为将被判定为“抢注商标”。

第一,恶意抢注别人商标logo。主要表现是拷贝、摹仿、翻译工作别人驰名商标申请申请注册的个人行为;委托代理人或是代表者恶意抢注被代理人或是被代表者商标logo的个人行为;恶意抢注别人在先采用并有一定危害的商标logo;其他以不就在方式恶意抢注别人商标logo的个人行为。

第二,是危害别人在先支配权的抢注商标个人行为。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前半段要求,注册申请不可影响别人原有的在先支配权。事实上是严禁故意将别人具备市场价值的商标、造型设计、著作、名字、画像等恶意抢注为商标logo。

第三,恶意抢注个人行为以独享公共资源网为目地。本质特征是将本归属于公共资源网的标识恶意抢注为商标logo,注册商标后防碍别人的就在应用导致市场管理错乱,或是应用时非常容易导致有关群众对产品原产地或是特性等产生搞混。

一旦被判定为“抢注商标”,不但商标logo没法应用,申请者和代理公司都将遭遇惩罚。

2022-02-16

2022-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