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事业单位合同工,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到底是什么概念

现在很多事业单位有一种现象就是基本30%的员工是合同工什么是事业单位合同工,他们到底是为何而生?合同制工人是单位由于人手不足在社会上招聘的人员从事本单位的某项工作,关系由劳动就业局简称劳动局管理。工资的发放金额要看本单位的收益情况来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分无限期劳动合同,长期劳动合同,短期劳动合同。合同工在工资待遇上面,晋升上面,职称评定上面,和正是有编制的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什么是事业单位合同工,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到底是什么概念

但是去年的改革文件接二连三地出,我们似乎看到了合同工的希望!如果说以下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临时工翻身就有希望啦!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曾名确表示,将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继续扩大聘用制度推行面,研究提出解决编外用人问题政策思路,研究制定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衔接办法。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在编的事业单位人员中,大约有800万是医院工作人员,高校职员的占比也较大。如果针对高校与公立医院的编制创新改革启动,将涉及上千万人的利益。

以下是小编我了解到的政策实施方案:

我们看到相关改革愈来愈趋于完善,就是针对现下的用人情况,为了更为长远的发展,各项政策出台来确保跟上时下的情况!这些政策的实施保证了编制内外福利待遇一样,虽然这还有一段比较长的路要走,不过除了养老,在编内和编外人员的待遇执行现有的政策以外,在晋升职称、薪酬水平、学术地位等其他方面都将会努力做到同岗同薪同待遇。我们也更有信心,对未来的工作发展更抱有希望!

临时工们一直都在羡慕编制内的职员,那你有没有想过他们为何有编制,而自己只是临时工?想要一样的待遇,最直接和最快速的方式就是努力考取一个编制。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潜力和能力,如果不逼自己一把,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优秀!

事业单位的工人,有三种类型,使用编制的合同工、聘用的合同工,还有劳务派遣工。事业单位人员虽然不止这三类,但这三类最为典型:

什么是事业单位合同工,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到底是什么概念

1、事业单位使用编制的合同工:事业单位实行合同制管理,虽然没有完全规范,但已经开始了。在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也要签合同,但是是干部,工勤岗位的合同工,才是真正的工人。事业单位的工人和干部一样,都使用的是事业编制,都是正式职工,只不过身份上有区别,工人想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只有通过竞聘,但这种机会通常不是很多,也是针对所有的干部工人的,没有专门为工人设置的竞聘岗位,工人要想在这种竞聘中获得成功,实在是太困难了。

什么是事业单位合同工,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到底是什么概念

(在过去,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分为全民工、集体工和合同工,全民工、集体工是正式职工,合同工是编外聘用人员。随着人事制度改革,前两种工人类型已经全部消失,现在剩下的只有合同工了,也不能再简单用合同工来区别是否是聘用人员了。)

2、聘用合同工:聘用的合同工是不占编制的,也不是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而是编外合同人员。由于编制限制,与工作产生的矛盾,机关事业单位都会使用一部分聘用合同人员。由人社部门统一聘用,地方财政统一供养,分配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或者由人社部门授权,用人单位自行聘用、自行供养,自行管理使用。这部分合同工虽然不能使用编制,不是正式职工,但最起码是与人社部门或者用人单位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有什么纠纷,或者发生工伤事件,单位是要负直接责任的。

3、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用人单位支付一笔费用给劳务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派遣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的用工模式。劳务派遣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其工资、五险一金等都是由派遣公司负责的,如果出现纠纷、工伤等,都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直接负责的。如果派遣公司倒闭或者破产,用人单位才会接手处理。这就是劳务派遣工和合同工最大的区别。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不是具有公务员身份,要根据单位性质、编制结构、个人定岗定编情况具体分析。

一、事业单位是我国公共部门重要组成部分。

机构改革前,事业单位分两大类,即参公事业单位和非参公事业单位。

1、参公单位人员具有“参公身份”,与公务员既有区别也有联系

参公事业单位全程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对参公事业单位的审批条件及其审批权限、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2006年9月,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组通字[2006]33号),对全国事业单位照管理范围设立了标杆和提供了规定性参照模板。

参公事业单位的主要工作人员的身份是参公事业编身份,还有少数工勤身份人员。参公管理身份工作人员,在我国体制内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其编制仍然在事业编制序列,然而却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与公务员实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务员制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机关工作人员通常被称为“公务员”,而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通常被称为“参公人员”。

2、参公人员与非参公(普通事业)人员的区别、联系

相同的是,参公事业单位与非参公(普通事业)单位,都属于事业编制。但是实行不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参公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实行公务员制度,普通事业单位按规定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两种编制在招考录用、职务职级职称设置、晋升通道、工资结构、其他福利等方面都不相同。单位拥有的资源、承担的职责,甚至财政保障方式都有所区别。

二、非参公事业单位改革情况及人员编制

1、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向

非参公事业单位通常称为普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前,非参公事业单位主要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经营性事业单位和公益性事业单位三种。2020年,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成,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划归机关序列管理,经营性事业单位逐步脱钩改制按企业管理,公益性事业单位,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也就是说,改革完成后,我国的事业单位序列值保留公益性事业单位一种类型。非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属性为事业编制。

2、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细分

《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将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的公益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种,即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基本公益职能,如义务教育、基础科研、文化、基层卫生等,划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财政保障其经费。将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如高等教育、非赢利性医疗机构等,划入公益二类,财政给予经费补助。两种公益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编制身份上没有不同,在单位自主权限、人事制度、福利待遇上会有一定区别。

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