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加强商住楼预售资金监管 全部购房款存进监管账户

海口市加强商住楼预售资金监管 全部购房款存进监管账户 中新财经2月24日电 海口市住建局23日公布《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其中明确提出,开发设计公司、代理销售企业缴纳的全部售房款理应立即存进监管账户。

实际规定如下所示:

(一)开发设计公司、代理销售企业应该告之购房者以自己银行帐户根据银行柜面服务台、POS机或别的转帐方法将定金(预付款)、首付、一次性支付或分期还款立即存进监管账户。

(二)若有特殊情况须经扣除现钱的,应在接到现钱生效日7个工作日之内,将扣除的现钱存进监管账户,并向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递交扣除现钱的说明。

(三)开发设计公司理应受权按揭贷款金融机构在购房者的按揭贷款审核下款后10个工作日将资金划拨至监管账户。开发设计公司及按揭贷款金融机构不可将购房者按揭贷款扣划或拷贝到至非监管账户。

(四)开发设计公司理应立即并属实向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管控金融机构申报新项目售卖状况;管控金融机构理应审查预购新项目市场销售及相匹配的售房款保管状况,发觉开发设计公司未将售房款存进监管账户的,应通告开发设计公司期限存进并核查账务,与此同时向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汇报。

《通知》与此同时强调,开发设计企业违反《海南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及本通告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及应用预购资产、给予虚报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应用预购资产、以扣除其它账款之名变向躲避管控,或出现别的违背预售资金监管要求的,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勒令其期限纠正,整顿期内开发设计公司不可申请办理拨款预购资产;情节恶劣或不予纠正的,中止开发设计公司在本市全部开发设计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计入公司不安全行为向社会发展公布及列入企业征信系统。(完)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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