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发布5起挂牌督办土地资源违反规定案子调研处理决定

自然资源部发布5起挂牌督办土地资源违反规定案子调研处理决定 2月24日电 据自然资源部官方网站24日信息,2021年后半年,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了5起土地资源违反规定案子,向有关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挂牌督办通知单,并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户网、《中国自然资源报》向社会发展公布,催促当地政府和生态资源主管机构充分认识严苛耕地保护的极端化必要性,依法办案、严厉查处案子、严肃认真追究责任,紧紧守好耕地保护底线,保证“我们中国人的工作无论怎样都需要紧紧端在自身手里”。有关地区地方党委十分重视,迅速行动,地区生态资源主管机构会与相关部门深入调查,依规依规明确提出处理决定,并积极主动整顿。现将5起土地资源违反规定案子调研处理决定发布如下所示:

一、四川省遂宁市高新区管委会违反规定征收土地挖湖室外的造景案

2008年3月至2021年5月,四川省遂宁市高新区管委会(2019年3月开设,原为金家物流园区经济发展局,历经3次改名)在高新园区西宁市街道办樟树堰村、王家堰村、福光庙村3个村组织实施土地资源征收补偿,违反规定准许征缴应用土地资源5240.49亩(农用地3035.39亩)用以舒家河整治新项目中心城市、黄桷岭生态农业发展产业链规划区、食品产业规划区和大学等基本建设。在其中,舒家河整治新项目中心城市为修砌原来江河两侧浅丘山地和台地打造出的阶梯性河面、园林绿化园林景观场地,2020年6月开工建设,至2021年5月占地面积472.86亩(农用地317.2亩),在其中108亩建造园林景观河面,172.46亩栽种花草树木、草地,192.4亩建造活动广场、观景台、洗手间、篮球场地、足球场地、雁归亭、悬空栈道等建(构)筑物,归属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下达后仍违反规定基本建设的借湖河整治占有农用地挖湖室外的造景新项目。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决策,由于907.25亩(农用地474.19亩)已获得农业用地改用和土地征用办理手续,评定4333.24亩土地资源(农用地2561.2亩)有关准许文档失效。由于183.08亩土地资源已申请办理供地办理手续,取回5057.41亩土地资源,被告方拒不偿还的以非法占地论罪;勒令相关地区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整顿,拆卸、土地复垦复种土地资源4008.12亩(含舒家河整治新项目中心城市内园林绿化园林景观172.46亩、河面园林景观108亩、建造城市广场、观景台、悬空栈道等建构筑物的147.36亩),依规健全用地办理手续502.26亩,对其他547.03亩土地资源加强商业用地管控;责令遂宁市高新区管委会向遂宁市政府做出深入查验,将案子移交四川省纪委监委追责有关责任者义务。

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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