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系统对246件刑事案件冤假错案进行检查阶段追究责任

检察系统对246件刑事案件冤假错案进行检查阶段追究责任 新闻记者28日从最高检察院获知,以往一年,各个检察系统依照“应追尽追、严肃查处”的标准,不护犊子、不遮起来,关键对2018年至今重审改判没罪的246件刑事案件冤假错案进行检查阶段追究责任工作中,在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不正确拘押10年以上的22件刑事案件冤假错案追究责任工作中推行挂牌督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监督局局长郭昌盛详细介绍,对于冤假错案追究责任大环境并未产生、一部分案子時间悠久及其义务判定难、调研解决难等状况,最高人民检察院确立“一把手”为冤假错案追究责任工作中第一责任人,并实行省部级院党委书记包案体制,借调杰出检查官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和核查工作中。对于各省部级人民检察院申报的冤假错案追究责任解决基本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严格把关以后,最后产生解决处分决定。对于案件评查不用心、调研不细腻、忽略责任者、解决显著过轻等状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逐案意见反馈改正建议。(新闻记者刘硕)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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