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险死亡别墅在哪个省,拒绝有偿救援,男子野外探险死亡,责任在谁

责任当然是选择放弃有偿援助的那些求救队友了。生命权应该是最高的存在探险死亡别墅在哪个省,因为是否收费而延误救援,求救者必须承担生命逝去的连带责任。

其次,认为有偿援助机构因对方拒绝付费而放弃求救就袖手旁观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完全可以在已经知道有人存在危险的情况下主动救援,并在事后将账单开列出来要求付费,甚至可以要求法庭来为自己的见义勇为行为所造成的支出要求被救援者买单。

毕竟,任何情况下,尊重生命权应该是最优先要考虑的事,一切的说辞和理由都不能是漠视生命的借口存在。

其实国家应该强制规定,有偿援助存在的地方,救援者无权拒绝被援助。至于当时无法缴纳的费用可以参考滞纳金办法在后期收回。在生命遭受威胁时,符合法规规定的有偿援助情况,就说明需要救援人员的行为是不受支持和鼓励的,一切后果应该自己负责。但是一个文明的国家制度应该实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生命的义务。不能因为当时没有能力支付而漠视生命的救援不及时造成的生命的逝世。也不应该在知道有人需要救援而因对方拒绝付费而无动于衷。只要面临这种生命安全遭受威胁的情况,即使有偿也必须是强制性的救援容不得拒绝。这是对生命的尊重,无关你是什么人什么行为。

没有法律的严肃和强硬支持,好多的以人为本的好的措施最后只会变成纸面文章于事无补。

当然所有的有偿救助不应该存在漫天要价,要挟开价的乱想,应该明码标价,将每一项救援内容,步骤都写出来,明确了,毕竟是救人不是做生意,不能把有偿援助变成一本生意经来做。

中国有句话叫“眼不见为净”,除非那些新买的房子,比方新居民小区,新买的婚房,还有就是七八十年代盖的,而且是同村同小区,你了解附近的情况,不然的话,那些几十年的房子还有几百年的老屋,谁知道里面死没死过人?尤其几百年的老屋,一辈一辈的,谁知道里面死了多少人?还有国外那些古堡式的建筑,没人知道里面死过多少人,后来人不照样住吗?后来人,既有房主人的后代,也有新东家,甚至有些老房子,换了不知多少新东家了?除非那些谈之色变的“鬼屋”,别说在里面住,甚至路过那里都觉得脊梁杆子发麻,凉飕飕的,当然这也许是一种心理作用,是一种印象病,是一种迷信,是人类自己吓唬自己的一种行为,而且经过多年的谣传演绎以后,更让人觉得阴森恐怖灵异诡谲了。

2018年6月我看到一新闻,南京江宁区对一栋发生过碎尸案的凶宅进行拍卖,经过138轮竞拍,最终以786万元的价格拍卖成功,比正常的市场价1236万便宜了450万。这说明什么?说明凶宅照样能卖出去,照样有胆大的,不信邪的。但是以市场价格却无人问津,甚至便宜二三百万都没人愿意买,最终比市场价便宜450万才顺利成交。这又说明什么?说明说不在意其实还是在意啊,而且新房主买到以后,一直也没搬进去入住,不知有什么打算?是等待升值还是等待搬迁,那就不得而知了。

死过人的房子,肯定有敢住的,胆大的人还是有的,尤其自然死亡的,“心理阴影面”会小一些,凶宅,被杀或自杀,我想肯定也有敢住的,但少之又少。一方面胆子不够大,另一方面中国人喜欢图吉利,觉得不吉利,煞气比较重。死过人的房子,如果是合租,或是作为集体宿舍,再加上房东租金便宜,可能家庭条件差的会考虑住在里面的,一方面人多壮胆,另一方面人多能镇住邪气煞气!而我对自然死亡的房屋不排斥,不忌讳,觉得再正常不过了,因为我觉得生老病死属于自然规律,人只能顺应自然规律,这样不但没有邪气和煞气,反而显得更接地气,没准沾上好运了。就好比现在好多人喜欢收藏明清时期的老家具老古董,买来摆在家里,反而觉得更接地气,如果是明清时期的真品,哪个老物件的主人现在还活着?不都故去了吗?不都是故去的人用过的吗?有谁会想这么多?如果这么想,那还没法活了呢,难道到最后都得死在医院里?都得死到大街上?所以,随着科学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必须摆脱那些老旧思想和迷信思维,要活出自己的个性和品味。

个人对此事件大概有几个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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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认为两人的遭遇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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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行总共六人,想要征服的并不是已经开发且有人员管理的景区,而是至今未被开发的“野景点”。这个景点的瀑降难度有多高呢?我们换个说法就很容易理解了,前去营救二人的救援队,设备齐全,人员齐整,他们花了差不多40小时,才想方设法将两人的遗体打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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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这个六人小分队,他们不仅装备不够齐全,对于困难准备也是完全不足。说得难听一点就是自不量力,盲目自信。以为自己的能力已经可以征服这座落差超过400米的超级瀑布。

2.极限运动并不适合每一个人。

极限运动对于参与者的身体和心理承受力都有极高的要求。所谓极限运动,挑战的就是人体能力的极限,完成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种运动并不适合每一个人。

此事件中两位离世的两位极限运动者,一位显然是经验不足的女性,尝试瀑降后直接造成了被困。而另一位则是具备一定经验却身体能力已经无法胜任极限运动的六旬老人。这两个人其实都不符合极限运动的能力要求,却贸然参与其中,这是对自己生命的一种不负责任。

3.极限运动不应该是一种生命的赌博。

极限运动的本质应该是一项运动,传递的应该是顽强拼搏的精神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力。但是如今的许多极限运动,如翼装飞行,如瀑降,已经演变成了一种对生命的赌博。这种赌命的态度与运动的本质完全背道而驰,对整个社会带来的并不是积极正面的影响。

4.对自然要多一分敬畏之心。

那些未被开发的景点,或者未被征服的景点,他们之所以没有被开发和征服,是有原因的。比如著名的梅里雪山,尽管海拔不高,却在历史上从未有人登顶成功,曾经有一大批登山好手,命丧雪山之上。

人类与自然本身应该是和谐共存的关系。人类不应该本着征服自然的目的去做每一件事情,这样做只会造成对自己的伤害。

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