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信部拟要求:棕子不可与超出其使用价值的产品混运

国家工信部拟要求:棕子不可与超出其使用价值的产品混运 3月9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信息,为进一步标准食品类和化妆品包装规定,此前,工业生产和数字化部机构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国家行业标准第1号改动单(征求意见)的编制管理。征求意见提及,中秋月饼不可与其它产品混运,棕子不可与超出其使用价值的产品混运。

资料图:粽子。孙权 摄材料图:棕子。曹操 摄 征求意见规定,在包裝叠加层数层面,粮食作物以及加工品、中秋月饼及棕子不可超出三层,别的产品不可超出四层。包裝成本费上,生产制造机构应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操纵除立即与内装物触碰的包裝以外全部包裝的成本费不超过商品销售价钱的20%。

征求意见还提升了混运规定,中秋月饼不可与其它产品混运,棕子不可与超出其使用价值的产品混运。

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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