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维护职工合法权利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维护职工合法权利指导性案例 7月6日电 据最高人民法院官微信息,前不久,最高法院公布第32批共7件指导性案例,关键为维护职工合法权利类实例,供各个法院审理相似案子时参考。

指导案例179号《聂美兰诉北京林氏兄弟文化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明确了用人公司与员工以“联合经营”之名签订协议书,但从协议约定的彼此权利与义务具体内容、实际履行状况看来合乎劳务关系认定标准的,法院应该评定用人公司与职工存有劳务关系。该实例以本质要素为判断标准,根据分析员工与用人公司签署的合同内容的特性、合同书实际履行中表现出去的权利义务关联来明确彼此劳务关系,预防用人公司运用优点影响力根据签订别的合同书方法遮盖用人客观事实,变向地清除中国法律授予员工的法定权利,完成能够更好地维护职工正当权益的目地。

指导案例180号《孙贤锋诉淮安西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明确了法院在分辨用人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行为的合规性时,理应以用人公司向员工产生的解除通知的主要内容为评定重要依据;针对用人公司超过解除劳动关系通告中注明的根据及理由,在案审情况下再行明确提出的原因,法院不予以适用。本实例优化了用人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行为合理合法的判断标准,有利于帮助用人公司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有益于确保员工的合法权利,对搭建和谐劳动关系具备重大意义。

指导案例181号《郑某诉霍尼韦尔自动化控制(中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明确了用人公司的管理者对被性骚扰职工的举报并没有采用有效方法,或是存有放任性侵犯个人行为、影响对性侵犯个人行为调研等情况,用人公司以管理者没有尽到岗位工作职责,比较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者认为解除劳动关系违反规定的,法院不予以适用。该实例针对民法实施后用人公司有效搭建性侵犯预防处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安全意识,合理预防职场性骚扰个人行为,具备一定的示范性指导作用。

指导案例182号《彭宇翔诉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明确了用人公司要求员工在进行一定业绩考核后能够得到奖励金,对满足条件的员工申请办理派发奖励金的,有责任开展核查。用人公司无正当理由回绝执行审核责任,员工向法院认为得奖标准造就,用人公司理应按规定派发奖励金的,法院予以适用。本实例针对标准用人公司用人管理权,正确引导用人公司在工作履行合同情况下秉持着诚信原则,创建和睦、平稳、良性互动的劳务关系具备积极作用。

2022-07-07

2022-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