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泽涛诉新东方学校分公司侵犯肖像权一审赔付6000元

宁泽涛诉新东方学校分公司侵犯肖像权一审赔付6000元 7月7日电 北京市法院审理信息平台网7日公布宁泽涛与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侵犯肖像权纠纷案件一审民事裁定书。裁决书表明,宁泽涛诉称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未经允许在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一篇文章中采用上诉人人像,并附商业宣传信息内容。

人民法院一审觉得,被上诉人没经允许在涉案人员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中应用宁泽涛人像,组成对宁泽涛侵犯肖像权的损害。涉案人员文章内容虽应用上诉人人像,但有关相片系上诉人比赛场相片,并没有对人像开展诋毁、破损,侵权责任情节轻微。裁决书表明,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向上诉人宁泽涛书面形式道歉,并赔付宁泽涛财产损失6000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表明,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由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持仓。(中新财经)

图自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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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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