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推稳定增长“30条” 增加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幅度

深圳市推稳定增长“30条” 增加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幅度 证券日报新闻记者 吴少龙

7月6日,为加速贯彻落实我国、省扎扎实实控住经济发展一揽子各项政策及国家部委有关各项政策,融合推进执行2022年至今颁布的“qflp30条”“促消费30条”等各项政策,深圳市制订并公布《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

《措施》包含强化措施缓解企业登记压力、增加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幅度、更大力度发掘交易市场前景、积极推动文化艺术和旅游业发展修复、全力以赴清除货运物流堵点控制成本、进一步加强社会发展民生服务确保等6大领域,共30条方法,自发布生效日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底,我国、广东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要求。

实际看来,在缓解企业登记压力层面,《措施》明确提出,促进留抵退税“直通快享”。加速贯彻落实我国扩张全额的退回所得税进项税额转出领域范畴的现行政策,满足条件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水产业,食宿和饮食业,居民服务、修复和别的服务行业,文化教育,环境卫生和社工,文化艺术、体育文化和服务业等7个行业企业,可自2022年7月税务申报期起申请办理按月全额的退回增加量进项税额转出、一次性退回总量进项税额转出。执行“一对一”现行政策消息推送和“非接触式”网上办税,完成“需退尽退”。

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层面对策一共有3条,分别是执行“首贷户”贴息贷款、增加融资担保公司支持力度、增加外贸公司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在其中,为加速扩展“首贷户”,激励金融机构减少银行贷款利率,执行“金融机构免减 政府部门贴息贷款”,对2022年6月~12月从深圳市辖下银行业初次得到借款的公司,给与2%的贴息贷款补贴,每户公司贴息贷款额度最多20万余元。2022年新增加“首贷户”2万家。

将个体户列入政府部门性金融服务组织、政府部门性股权融资再担保机构服务范围。增加减少融资担保公司利率现行政策限期,政府部门性金融服务组织贷款担保利率最大免减40%,执行期限由2022年8月底增加至2022年底;政府部门性股权融资再担保机构免交再评估费,融资担保公司股票基金的再担保风险性分摊占比由最大50%提升到60%,执行期限由2022年6月底增加至2022年底。

目的性减少购买保险成本费,针对满足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来保费前提下执行不少于10%的分阶段减费。提升保险投保赔付标准,在深圳“单一窗口”设立线上报损理赔安全通道,创建快赔先赔体制,保证应保尽保、能赔快赔。激励金融企业选用“政府部门 金融机构 商业保险”“贷款 保险单股权融资”等方法,增加保险单股权融资支持力度。

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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