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办出文:这种情况应申请数据信息出国安全风险评估!

国信办出文:这种情况应申请数据信息出国安全风险评估! 7月7日电 7日,我国互联网信息公司办公室发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下称《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

《办法》确立,数据处理方法者向海外给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经营中搜集和形成的重要数据和用户信息的安全风险评估可用本办法。明确提出数据信息出国安全风险评估坚持不懈事前评估和不断监管紧密结合、风险性自评定与安全风险评估紧密结合等标准。

《办法》规定了理应申请数据信息出国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况,包含数据处理方法者向海外给予重要数据、重要信息基础设施运营人和解决100数万人之上私人信息的数据处理方法者向海外给予私人信息、自去年1月1日起总计向海外给予10数万人私人信息或是1数万人比较敏感私人信息的数据处理方法者向海外给予私人信息及其我国网信办单位要求的别的必须申请数据信息出国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况。

《办法》提出了数据信息出国安全风险评估的具体要求,要求数据处理方法者在申请数据信息出国安全风险评估前理应进行数据信息出国风险性自评定并明确了关键评定事宜。要求数据处理方法者在与海外接受方签订的法律文件中明晰承诺网络信息安全维护责任义务,在数据信息出国安全风险评估有效期限内产生危害数据信息出国安全的情况理应再次申请评定。除此之外,还明确了数据信息出国安全性评估程序、监督管理制度、法律依据及其合规管理整改要求等。(中新财经)

2022-07-08

202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