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协原副书记李文喜一审被测贪污受贿5.46亿余元

辽宁省政协原副书记李文喜一审被测贪污受贿5.46亿余元 图片来源: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图片出处: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 7月7日电 据山东泰安中级人民法院官微信息,2022年7月7日,山东泰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布开庭审判了辽宁省政协原党委委员、副书记李文喜贪污受贿一案。泰安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到庭适用公诉案件,被告李文喜以及辩护律师出庭参与起诉。

泰安市检察院提起诉讼控告:2004年至2021年,被告李文喜运用出任辽宁省公安厅领导班子、厅局长,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书记,我国警察协会副书记等职位里的便捷或是其权力和影响力产生的方便前提条件,为别人在躲避刑事处分、企业生产经营和申请办理开采办理手续等事情上提供帮助,违法私收财产总共折合人民币5.46亿余元。

开庭审理中,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关的直接证据,被告李文喜以及辩护律师进行了举证,控辩彼此在法院的组织下充足发布了建议,李文喜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复庭表明投案自首悔过。末尾法院公布闭庭,择期宣判。

人民代表、人大代表、记者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30余名旁边听了开庭审理。

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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