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背电子支付等相关规定 工商银行天津分行被处罚59万余元

因违背电子支付等相关规定 工商银行天津分行被处罚59万余元 7月8日电 据中央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公告,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行因违背电子支付、合规管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有关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并惩处处罚总计59万余元。

图自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网站图自中央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网址 刘树成(曾任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行公司业务部经理)因未按照规定执行客户身份识别责任,被处罚金3.5万余元。(中新财经)

202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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