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股权二次移主无果 或手牵手金寨光学新能源技术

聆达股权二次移主无果 或手牵手金寨光学新能源技术 证券日报新闻记者 孙宪超

聆达股权(300125)7月17日晚公示,企业控股股东王宗育以及一致行动人王妙琪与杭州市伯翰经友善商议,确定停止早期签署的《合伙份额收购意向书》。

在这以前,聆达股权曾于5月15日晚公示,企业控股股东王宗育以及一致行动人王妙琪与杭州市伯翰签定《合伙份额收购意向书》,拟出让拥有的大股东杭州市光恒昱100%合作经营市场份额。若此次市场份额出让签定宣布协议书并执行进行,则企业控股股东将出现变动。

王宗育为杭州市光恒昱实行事务管理合作伙伴、聆达股权控股股东,根据杭州市光恒昱间接性操纵聆达股权5845.33亿港元,占聆达股权总市值的22.02%。王妙琪为杭州市光恒昱有限合伙人,在职聆达股权执行董事,与王正育为父女关系,两人为因素一致行动人。

值得一提的是,聆达股权在两年前刚进行移主。2020年7月5日夜间,聆达股权发布消息,上市企业接到大股东杭州市光恒昱的通告,王宗育、王妙琪根据转让杭州市光恒昱的所有合作经营市场份额从而简接操纵聆达股权,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款总计为7.71亿人民币。本次买卖后,王宗育间接性操纵聆达股权5845亿港元,占企业总市值的22.02%,聆达股权的控股股东将变动为王正育,大股东不会改变。

在今年的5月18日,深圳交易所曾向聆达股权下达关注函,规定聆达股权补充说明王宗育、王妙琪在变成企业控股股东不上2年即筹备出让公司控制权的缘故及科学性以外,还规定聆达股权填补公布此次决策权变动的实际计划方案,包含但是不限于参加行为主体,最后收购者的公司股权结构、近些年主营及财务报表、自有资金,对杭州市光恒昱的后面管理方法分配,自有资金涉及到股权融资的理应实际表明其可行性分析;表明此次买卖有关财务尽职调查、协议签署、合作经营市场份额出让和溢价增资付款等关键事情的预测周期时间等。

7月17日晚的公示表明,尽管王宗育以及一致行动人王妙琪与杭州市伯翰停止了早期签署的《合伙份额收购意向书》,但是王宗育同一天与金寨光学新能源科技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通称:金寨光学新能源技术)签定了《合伙财产份额转让意向协议》,依据协议约定,金寨光学新能源技术及/或其指定的行为主体拟转让王宗育及王妙琪拥有的杭州市光恒昱100%合作经营财产份额以及相匹配的所有合作伙伴利益。若此次市场份额出让签定宣布协议书并执行进行,则企业控股股东将出现变动。

公开信息表明,金寨光学新能源技术成立于2022年7月15日,从投资人组成看,黄双为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人指的是金寨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闫长勇、柏疆红、李纲。

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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