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渭河流域48起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被通告

湘江渭河流域48起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被通告 湘江渭河流域48起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被通告

自然资源部表明将增加打击力度

新闻通稿 (新闻记者杜鑫)为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发展战略,认真执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发挥典型性案子的警示功效,推动湘江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部近日公布通告湘江渭河流域18起土地资源违法案件和30起矿产资源违法案件。

18起土地资源违法案件,关键涉及到公司或本人未办用地手续非法占用、破坏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的违纪行为,包含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陈某某等破坏耕地案、安徽马鞍山市花山区地带邓某等非法占地案、江西省余干县某建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等。

30起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关键涉及到公司或本人超过准许的采矿区范畴越境开采,未获得采矿许可证没证开采,或以建设工程和修复整治等为名开采市场销售的违纪行为,包含内蒙古某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越境开采案、河南省巩义市某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舟顺采掘子公司越境开采案、内蒙古准格尔旗某煤矿责任有限公司没证开采案、山东济南市长清区郭某某没证开采案、安徽无为市任某某某等以工程项目之名违反规定开采案、安徽某高新科技责任有限公司以修复整治新项目之名违反规定开采案等。

以上违法案件的依法查处,说明了各个生态资源主管机构进一步加强湘江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查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违纪行为的坚决心态和顽强信心。下一步,生态资源部下机构各个生态资源主管机构,进一步增加打击力度,加强行刑衔接,果断依法查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违纪行为,为湘江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

2022-07-18

2022-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