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调节公积金租房提取信用额度 每人每月提升200元

福州市调节公积金租房提取信用额度 每人每月提升200元 8月10日电 据福州市公积金中心网站10日信息,前不久,福州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大租房提取力度促进租购并举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自8月26日起,宣布实施。

《通知》要求员工每人每月租房子住商住楼获取信用额度提升200元、撤销每月租房提取信用额度不超过月存缴额的限定、撤销租房提取与买房提取时间须间距满12个月限制。

《通知》确立,员工没房且租房子住商住楼,在六市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每人每月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信用额度由1000元增强至1200元;在六县(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每人每月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信用额度由800元增强至1000元,进一步减少对新市民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人群付款房租的资金压力。

《通知》强调,撤销“付款租金提取的额度不可以高过员工每月存缴的公积金月存缴额”的限制明文规定。申请办理租房提取时,员工只需要在公积金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就可以依照文件规定的获取信用额度取足公积金。

除此之外,租赁房的没房职工家庭,在申请租房提取后,因在福州行政区域内选购自住住房申请办理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获取间距不必满12个月。依据本次新政策,租赁房的职工在申请租房提取后,其功买了自住住房时,能在第一时间申请办理买房获取,不必与租房提取间隔时间满12个月。职工家庭在买了福州行政区的自住住房并申请买房获取后,还可以选用申请办理还款获取,但是不能再申请租房提取。今后,若职工家庭将户下该套自住住房产权过户给其他人,处在没房且租赁房居住的,仍可再次申请租房提取。(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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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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