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对3类科技进步奖的奖赏目标放开美籍限定

内蒙古自治区对3类科技进步奖的奖赏目标放开美籍限定 呼和浩特市3月25日电 (新闻记者 张玮)“大家将对3类科技进步奖的奖赏目标放开美籍限定。”25日,内蒙古科技厅厅局长孙俊青在《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下称《奖励办法》)现行政策常规会议上所言。

新修订的《奖励办法》经2021年1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探讨根据,于2022年2月8日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4号发布,并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孙俊青详细介绍,新修订的《奖励办法》进一步释放出来了高新科技奖赏的鼓励效率。“例如,我们在原来社会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根基上加设‘技术性发明奖’,激励自己开展独创性、应用性技术性创造发明;将‘青年科技进步成果奖’改动为‘青年人科技进步成果奖’,展现了对青年人技能人才的鼓励正确引导。”

“将社会科学、技术性创造发明、科技创新3个奖种的奖赏目标由‘中国公民’调节为‘本人’,放开了对奖赏目标的美籍限定,让来内蒙古自治区创新创业的外国籍权威专家公平享有高新科技奖赏现行政策。”孙俊青称。

与此同时,新修订的《奖励办法》推行由专家教授、组织架构、有关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将我国最大科学技术奖、“两院”工程院院士、自治州科技进步特别贡献奖获奖者等本人列入提名者范畴。

数据分析,2007年至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得到社会科学奖的新项目共203项,在其中,一等奖38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85项;得到国家科技进步奖新项目共1382项,在其中,一等奖142项,二等奖389项,三等奖851项;得到特别贡献奖的17人、青年高新科技成果奖的64人、国际交流奖的10人。

孙俊青表明,下一步,内蒙古科技厅将尽早颁布《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新修订的《奖励办法》针对更好地发挥高新科技奖赏功效,促进“高新科技兴蒙”行为走深走实具备关键实际意义。(完)

202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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