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确立:这12类酒驾情况不可适用判缓

湖南省确立:这12类酒驾情况不可适用判缓 3月31日电 据“湖南高院”官微信息,3月31日,湖南高院协同省检察院、公安厅举办网上记者招待会,通告《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相关状况。《会议纪要》确立了12类酒驾情况不可适用判缓,与此同时注重醉驾机动车辆的犯罪嫌疑人有有功表現的,并不因而更改适用判缓的规范。

《会议纪要》共15条,包含酒精浓度的评定标准和复检程序流程、案子调查取证规范、牢牢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案件现行政策、确立着重和从宽惩罚情况、加强行政处罚法及其行政执法与刑事案件司法部门对接等內容,对“酒驾”刑事案的证据种类及其对于实践活动中具有的“酒驾”刑事案怎样牢牢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案件现行政策等明显问题做出了详尽、明文规定。

全文如下:

有关申请办理醉驾机动车辆刑事案多个问题的会议记录

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案件现行政策,确保法律法规的恰当、统一执行,依规精确审判醉驾机动车辆刑事案,标准有关申请办理程序流程,罚当其罪,湖南高级法院、湖南人民法院、湖南省公安厅通过研讨探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国家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要求,融合我国工作中具体,就申请办理醉驾机动车辆刑事案达到了的共识,现会议纪要如下所示:

一 、对经当场乙醇呼吸检测 ,乙醇量做到醉酒标准(≥80mg/100 ml)的驾驶人员,无论其对检测結果是不是有质疑,均应根据标准对其提取血液,立即开展血夜酒精含量检测。检验結果做到醉酒标准的,理应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呼吸酒精测试結果与血夜酒精含量检测鉴定意见不一致的, 以血液酒精浓度鉴定意见为根据。

醉驾机动车辆案子,正常情况下不对血夜酒精浓度作重新鉴定。但鉴定中心或是评定工作人员不具有评定资质、评定样版不正确、评定程序流程明显违规的以外。

二、在公安部门依规查验时或在路面交通事故现场被查获,为躲避法律法规追责,驾驶人员在呼吸检测或是提取血液前故意喝酒,系统检测,血夜酒精浓度做到醉酒标准的,理应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三、在公安部门依规查验时或产生交通事故后被查获,经呼吸检测酒精浓度做到醉酒标准,在提取血液前逃脱,没法立即对它进行血夜酒精含量检测的,理应以乙醇呼吸检测统计的酒精浓度为根据对其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四、公安部门对获取被告方血液的全过程理应同步录音录像,获取的血液应备案保存,并马上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检验鉴定组织或是经公安部门认同的别的具有资质的检验鉴定组织开展血夜酒精浓度检测。因独特因素不可以马上复检的,应当标准超低温储存,经上级领导公安部门道路交通部门负责人准许,可以在五日内复检。

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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