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市人民法院原检察长李启凡被开除党籍

黑龙江佳木斯市人民法院原检察长李启凡被开除党籍 4月1日电 据中纪委国家监委网址信息,此前,经黑龙江省委准许,黑龙江省省纪委监委对佳木斯市人民法院原党委书记、检察长李启凡比较严重违纪问题开展了立案审查调研。

核查,李启凡违背廉洁纪律,违反规定从业营利性主题活动,拥有未上市公司股份,公款旅游;违背作风纪律,违反规定干涉基本建设建筑项目建筑工程承包;违背生活纪律;运用职位上的便捷非法侵占罪高额公款私存,为别人在建筑项目承包、案子申请办理等领域牟取权益,索要、不法私收别人高额财产,因涉嫌受贿、贪污受贿违法犯罪。

李启凡作为检察系统党员干部,缺失坚定理想信念,背叛初心使命,执法犯法,把法律法规授予的司法部门民主权利异化理论成谋私利的专用工具,滥用职权、滥权恣意妄为,强占高额公款私存,大搞以权谋私,日常生活腐化堕落,道德沦丧,比较严重危害司法部门和党员干部品牌形象,比较严重危害党的工作,其手段已比较严重违纪,并因涉嫌受贿、贪污受贿违法犯罪,特性比较严重,危害极端,原则上严肃查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相关要求,经纪委监察政协常委会大会科学研究并报省纪委准许,决策给与李启凡开除党籍处罚;按照规定撤销其享有的工资待遇;上缴其违纪所得的;将其涉刑问题移交检察系统依规移送起诉,涉及财产一并移交。

李启凡个人简历

李启凡,男,汉族人,1955年5月生,黑龙江省嫩江人,1973年8月参与工作中,1986年12月添加我党,黑龙江大学化学系无线技术专业大学毕业,大学文凭。

1973.08—1975.10 嫩江县朝阳工社知识青年

1975.10—1978.07 黑龙江大学化学系无线专业学习

1978.07—1981.01 牡丹江市电工仪器厂技术人员

1981.01—1984.10 牡丹江市市总工会做事

1984.10—1987.02 牡丹江市市总工会宣传部副部长

1987.02—1987.06 牡丹江市总工会调研室办公室主任、负责人

1987.06—1990.07 牡丹江市市委政研室四组长

1990.07—1992.10 牡丹江市市委政研室副科级研究者

1992.10—1995.04 牡丹江市市委常委文秘

1995.04—1999.06 牡丹江市人民法院党委委员、检察长

1999.06—2002.11 牡丹江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

2002.11—2003.01 佳木斯市人民法院党委书记

2003.01—2011.11 佳木斯市人民法院党委书记、检察长

2011.11—2015.05 佳木斯市政府部门党委委员

2015.05 离休

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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