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一男人因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被提起公诉

山西运城一男人因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被提起公诉 2022年4月4日,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发生一例新冠肺炎诊断病案。核查,诊断病案张某某(男,53岁,临猗县人,临猗警察已提起公诉)从省外驾驶入运到快速解州出入口驶离。做为接受人的郑某某(男,47岁,盐湖区人)与张某某连接后,未按照规定实行临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对外开放省入盐人员管控的相应要求,导致诊断病案张某某在人员密集场所主题活动有散播新冠肺炎病毒感染比较严重风险。郑某某个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应要求,因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公安部门对其已提起公诉。

警方提示:请人民群众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临汾市派出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紧密配合疫防管理方法,主动执行疫防责任,一同牢筑疫情防控牢固防御。

(总服务台新闻记者 贺威通)

2022-04-05

2022-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