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所属单位就《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记者招待会

两高所属单位就《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记者招待会 严肃查处毁坏野生动植物資源违法犯罪

切实保障物种多样性和生物的多样性

——最高法院调研室、最高检察院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室责任人就《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记者招待会

今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协同公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2号,下称《解释》),自2022年4月9日起实施。为有利于司法部门实际中精确了解与适用,最高法院调研室、最高检察院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室责任人接纳了访谈。

问:请介绍一下《解释》的确立环境和关键通过。

答:近些年,最高法独立或协同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次制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7号,下称《2000年动物犯罪解释》)、《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以下简称《2014年走私犯罪解释》)、《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释〔2016〕17号)等好几部法律条文,对走私宝贵小动物、宝贵小动物产品罪、不法打捞海产品罪、伤害宝贵、濒临灭绝野生动植物罪(罪行改动前为“不法猎杀、残害宝贵、濒临灭绝野生动植物罪”“不法回收、运送、售卖宝贵、濒临灭绝野生动植物、宝贵、濒临灭绝野生动植物产品罪”)、非法狩猎罪等毁坏野生动植物資源违法犯罪的判罪量刑标准和相关适用法律问题做出要求。以上法律条文的公布实施,针对严肃查处毁坏野生动植物資源违法犯罪,保护野生动物資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发挥了主动功效。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大会根据《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依规明文禁止服用野生动植物。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大会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中提升一款做为第三款:“违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方法政策法规,以服用为目地不法猎杀、回收、运送、售卖第一款要求之外的在野外自然环境当然生长发育繁育的陆生野生动植物,情节恶劣的,按照前述的要求惩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策根据和刑法改动后,急待对毁坏野生动植物資源违法犯罪的法律条文做出改动健全,保证法律法规的恰当、全方位、统一贯彻落实。除此之外,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近些年涉野生动植物資源案子展现出多元性、复杂性的特性,以上法律条文发生一些不可以融入现阶段具体情况的问题。

2022-04-08

2022-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