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通告3起违反规定配置应用公务用车典型性问题

云南省通告3起违反规定配置应用公务用车典型性问题 中纪委国家监委网址讯 为不断纠治违反规定配置应用公务用车问题,坚决杜绝私车公养、私车公养等“车轱辘上的腐坏”,维持纠治不良风气的高压态势,促进干部作风建设常态高效化,云南省省纪委监委通告3起违反规定配置应用公务车的典型性问题:

1.楚雄州人民法院原党委书记、检察长周映枢使用管理服务目标车子,危害公开扰乱公共秩序问题。2018 年2月,周映枢在任迪庆州初级法院医生期内,向修建迪庆州初级法院建筑项目的某公司经理郑某某使用一辆越野汽车供其长久应用。周映枢还具有别的明显违纪问题。2021年4月,周映枢被开除党籍、判处刑罚。

2.昆明市安全保卫(集团公司)责任有限公司原老总、经理杨磊毅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杨磊毅授意安全保卫集团公司车班组长黎某某以安全保卫集团公司为名办理加油卡供其应用,黎某某将安全保卫集团公司展会子公司的国家公务加油充值卡开展修改关联并申请办理在线充值,交杨磊毅应用。期内,杨磊毅用该加油充值卡给私家车给油总共8386.44元。杨磊毅还具有别的违反规定问题。2021年12月,杨磊毅遭受政务中心撤职处分,自用公养花费已追讨。

3.红河州砚山县派出所公安交警二中队指导员李凯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8月1至8月5日,李凯擅自安全驾驶砚山县派出所交警队二中队公安出行前去云南腾冲申请办理本人事务管理,期内3次应用本部门的国家公务加油卡加油,总共869.06元;2016年4月1日至6日,李凯擅自安全驾驶砚山县派出所交警队二中队公安出行与亲人到西双版纳旅游,期内4次应用本部门的国家公务加油卡加油,总共1740.20元。2021年9月,李凯遭受党内警告处分,私车公养花费已追讨。

(云南省省纪委监委)

2022-01-30

20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