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医养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告

我国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医养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告 我国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医养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告

国卫老龄化发〔2022〕14号

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及新疆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精神实质,经准许,我委深入开展医养示范工程建立工作中。医养示范工程设定全国各地医养示范性省(区、市)、全国各地医养模范县(市、区)、全国各地医养示范性组织3个新项目。

现将《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下发给大家,请联系实际用心组织实施,深层次挖掘培养工作中基本好、人民群众认同度高的先进典型,进一步促进本地域医养工作中高质量发展。

医养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医养工作中的决策部署,正确引导激励全国各地大力开展医养发展趋势,更强达到中老年健康社区养老服务要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及其我国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政部等单位《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化发〔2019〕60号),我国卫生健康委带头深入开展医养示范工程建立工作中,实施方案如下所示。

一、建立总体目标

根据建立全国各地医养示范性省(区、市)、模范县(市、区)和示范性组织,汇总营销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作法,充分发挥辐射源拉动功效,正确引导激励全国各地大力开展医养工作中,建立和完善医养现行政策管理体系,吸引住大量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医养,不断提升医养服务能力和水准,更强达到中老年健康社区养老服务要求。

二、建立范畴

(一)全国各地医养示范性省(区、市)。时机成熟、工作中基本好的省区可依据具体,以省(区、市)市人民政府为名向我国卫生健康委申请办理建立全国各地医养示范性省(区、市)。示范省(区、市)创先争优活动无固定不动周期时间。

(二)全国各地医养模范县(市、区)。全国各地时机成熟、工作中基本好的县、县市区、地区可严格按照申请建立。模范县(市、区)创先争优活动每2年进行一次,每一次建立模范县(市、区)约100个,2030年进行建立工作中。

(三)全国各地医养示范性组织。具有医疗服务组织资质证书,并已开展养老院报备的医院或养老院。示范性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每2年进行一次,每一次建立示范性组织约100个(含中医药学特点的医养示范性组织),2030年进行建立工作中。

2022-04-28

2022-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