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公积金借款“只认贷不认房”,最大贷50万余元

四川乐山:公积金借款“只认贷不认房”,最大贷50万余元 5月1日,澎湃新闻网从四川省乐山市公积金管理处获知,前不久,乐山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部分政策的通知》(通称《通知》),自5月1日起,公积金借款推行“只认贷不认房”的确认规范,个人公积金最大贷款额为50万余元。

《通知》表明,为坚持不懈“稳字做头像、稳中有进”的工作中总主旋律规定,依照中间有关“房住不炒”的精准定位,进一步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市人民政府稳定增长的各项政策,经市公积金管理联合会科学研究,将乐山市公积金借款、获取一部分现行政策完成调节。

公积金借款推行“只认贷不认房”的确认规范层面,《通知》提及,既无公积金借款纪录,又无并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的,按首套现行政策实行;有一笔已付清的公积金借款纪录或有一笔并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的,按二套房贷款现行政策实行。借款纪录以中央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记述为标准。

此外,《通知》强调,《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乐住公委〔2020〕1号)要求贷款额计算方法为:(申请借款人公积金正常的存缴账户余额+一同申请者公积金正常的存缴账户余额)×存缴時间指数×倍率。

在其中,“存缴時间指数”为申请办理公积金房贷时,持续正常的存缴時间在12个月及下面的,存缴時间指数为0.7;持续正常的存缴時间在13个月及以上的,存缴時间指数为1。“倍率”为20倍。

个人公积金最大贷款额层面,未现调节。依照《通知》,申请者及另一半彼此均存缴公积金的,最大贷款额为50万余元;申请者单方面存缴公积金的,最大贷款额为40万余元;最后贷款金额以递交的借款材料审核根据后的数额为标准。

在员工租房子获取规范层面,以家庭生活为企业,单身男女存缴员工可获取规范为10000元/年;已经结婚存缴员工可获取规范为15000元/年

202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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