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木船走私651.8KG冰毒 舰长供出共同犯罪获减刑

宜兰木船走私651.8KG冰毒 舰长供出共同犯罪获减刑 5月5日电 据中国台湾“中央社”报导,中国台湾宜兰县“珍旺2号”木船上年走私总净重量651.8KG安非他命冰毒,舰长李某被捕后,口供让办案人成功查证别的共同犯罪,人民法院依规减刑,宣判李某刑期8年,软装可起诉。

办案人那时候调研,李某与轮机长徐某与外号“阿狗”男人,疑是共组走私冰毒集团公司,并通过“阿狗”逐层仲介,承诺用木船运输、按段驳接方法,向未知人员获得33袋的安非他命。方案由未知人员安全驾驶外壳船先运到屏东外海后,再由陈、吕承担运送进到中国台湾。

上年10月31日零晨,陈、吕安全驾驶“珍旺2号”木船到屏东外海公海后,彼此船舶先以闪烁3次,再由李某提供由“阿狗”给予的100元纸币,让另一方水手核查纸币上号准确无误后,另一方投掷冰毒,陈、吕两个人搬到船仓后以树脂封舱。

上年11月1日,“珍旺2号”木船回到宜兰头城乌石港,审理案件工作人员持检索票上船搜察,扣查到这批冰毒。这批毒品验前净重719.9KG,验后总净重量651.8KG,市场价最少7亿人民币(台币,相同)。

办案人以后评定,陈、吕两个人自海外接驳运输冰毒入关,涉犯毒品危害防控规章及惩处走私规章等罪嫌,依规立案侦查,各自向人民法院着重求处刑期16年及15年。

宜兰地区离婚判决书强调,陈、吕两个人针对犯行坦言不讳,清晰交待犯案全过程。李某本来要想一肩担起全部罪刑,还称以出海钓鱼目地,诱拐徐某登船,开船后才告之要运毒,并且以30万余元为报酬,但观点不被大法官采纳。

裁决书强调,陈、吕两个人因详尽交待软装全过程,使办案人剥茧抽丝,查证身份疑是黄姓男人的“阿狗”。

仲裁庭大法官觉得,陈、吕两个人应依毒品危害防控规章要求,缓解其刑。被判李某8年刑期、徐某7年8个月,扣案的冰毒悉数收走消毁,软装可起诉

20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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