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中小企业是留抵退税获益行为主体

国税总局:中小企业是留抵退税获益行为主体 国税总局相关责任人表明,4月份,已经有8015亿人民币留抵退税款退回145.2万家经营者帐户上。在其中,中小企业是获益行为主体,已得到出口退税的经营者中,中小企业共139.5万家,占有率96.1%,总共出口退税4189亿人民币,占有率52.3%。

享有总量和增加量留抵退税的“加工制造业”“电力工程、供热、天然气及水生产制造和供货业”“道路运输、仓储物流和邮政快递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性服务行业”“手机软件和信息科技服务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整治业”六个领域获益显著,共52.2万家经营者得到出口退税3927亿人民币。(总服务台记者 郭跃 王善涛)

2022-05-10

202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