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越商农村商业银行2宗违反规定被罚 控股股东为绍兴银行

浙江兰溪越商农村商业银行2宗违反规定被罚 控股股东为绍兴银行 中国经济网北京市5月16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天发布的丽水市管控大队行政处分信息公示表(金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表明,浙江兰溪越商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存有二项违反规定违规操作,一是重要关联交易未按照规定核查审核,二是借款“三查”不及时,流贷被侵吞于固投。

丽水市银保监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浙江兰溪越商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处罚RMB50万余元。

依据浙江兰溪越商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汇报,其大股东为绍兴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持仓5100亿港元,占有率51%。

最新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金融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由国务院办公厅商业银行监管组织行政强制执行,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下列处罚;剧情非常比较严重或是贷款逾期不纠正的,可以勒令停产整顿或是吊销其许可证;涉嫌犯罪的,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

(一)没经任职资格核查任职执行董事、高端管理者的;

(二)回绝或是阻拦非当场管控或是现场检查的;

(三)给予虚报的或是瞒报关键真相的表格、汇报等文档、材料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信息披露的;

(五)比较严重违背谨慎运营标准的;

(六)拒不履行此方法第三十七条要求的对策的

2022-05-17

202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