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巴基斯坦大使馆公布调节赴华工作人员远侧检验规定的通告

驻巴基斯坦大使馆公布调节赴华工作人员远侧检验规定的通告 5月19日电 据我国驻巴基斯坦使馆微信公众平台信息,依据中国全新疫情防控规定,自即日起,自巴基斯坦考虑赴华工作人员均需在我国驻巴基斯坦使馆认同的鉴定机构开展“双病毒检测”,不会再开展“Dna抗原双检验”。详细如下:

一、检验流程

1、办理托运前48钟头在大使馆认同检测中心开展第一次病毒检测。

2、办理托运前12钟头在大使馆认同的另一家检测中心开展第二次病毒检测。

二、检测中心

现阶段大使馆认同的鉴定机构为:

1、CITYMEDICAL COMPLEX (CMC)

坐落于喀布尔市第四区 Kart-e-Parwan Square

手机:

93780606060

93786686864

93782929292

电子邮箱:

info@cmc.af

admin.finance@cmc.af

2、ZAINNABI NOSHER MEDICAL LABORATORY(ZNN)

坐落于喀布尔Central Electronics Market,Main KololaPoshta Road,Between Street 3 and 4

手机:

93777771955

93777771956

电子邮箱:

zaindxb2015@gmail.com

naqib.osmani@znnlab.com

三、申请办理身心健康码/身体状况声明书格式

公民根据搜索微信并免费下载“疫防身心健康码海外版”微信小程序,申请个人情况并提交护照签证、行程安排、检测阴性证实等相关原材料,审核通过后,可得到带“HS”标识的环保身心健康码。

非公民可根据计算机、智能机等智能终端登陆身心健康声明书格式电脑版网页(https://hrhk.cs.mfa.gov.cn/H5/)线上填写信息内容,审核通过后,可得到带“HDC”标识的身体状况声明书格式。

四、特别提醒

1、本次调节系对新冠疫情、病毒变异特性等众多要素作出的分配,将视新冠疫情局势和海外键入状况动态性调节。

2、大使馆所发身心健康码/身体状况声明书格式,仅限于离阿赴华时应用,拟搭乘中转航班赴华工作人员还应就检查检验检疫、防护观查、身心健康码等规定资询中转地主管机构

2022-05-19

202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