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泰隆商业银行7宗违反规定被罚210万 投资理财代客实际操作等
浙江省泰隆商业银行7宗违反规定被罚210万 投资理财代客实际操作等
中国经济网北京市5月20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天发布的我国银监会台州市管控大队行政处分信息公示表(台银保监罚决字〔2022〕11号)表明,浙江省泰隆商业银行存有下列违反规定违规行为客观事实(案由):一是授信贷款不及时,信用贷款资金净流入房地产市场;二是授信贷款不及时,信用贷款资产未按承诺主要用途应用;三是授信贷款不及时,借款资金侵吞于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四是员工绩效管理不及时,职工在工商做兼职;五是职工外借银行信用卡给别人应用;六是借款资产被别人应用;七是投资理财代客实际操作。 台州市银保监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浙江省泰隆商业银行处罚210万余元。 有关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金融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由国务院办公厅商业银行监管组织行政强制执行,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下列处罚;剧情非常比较严重或是贷款逾期不纠正的,可以勒令停产整顿或是吊销其许可证;涉嫌犯罪的,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 (一)没经任职资格核查任职执行董事、高端管理者的; (二)回绝或是阻拦非当场管控或是现场检查的; (三)给予虚报的或是瞒报关键真相的表格、汇报等文档、材料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信息披露的; (五)比较严重违背谨慎运营标准的; (六)拒不履行此方法第三十七条要求的对策的。 下列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