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受新冠疫情直接影响的艰难企业公积金可缓交或减少社保缴纳比例

海南省:受新冠疫情直接影响的艰难企业公积金可缓交或减少社保缴纳比例 中新财经6月1日电 “海南公积金管理处”微信公众平台1日公布有关贯彻落实公积金分阶段适用现行政策的通告,推行分阶段缓交适用现行政策,具体内容包含:

(一)受新冠肺炎新冠疫情危害,缴纳公积金确实有艰难的公司,可申请办理缓交公积金或减少公积金社保缴纳比例。

缓交公积金最多时限为一年,缓交期内经济收益转好的,可提早停止缓交并补交缓交期内的公积金。

公司减少后的社保缴纳比例不低于5%且不低于现行标准社保缴纳比例3个点,降低占比的间隔时间不少于1年。

(二)2022年5月至12月期内,企业申请缓交或减少公积金社保缴纳比例的,仅需给予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允许或三分之二以上(含)工会会员(员工)允许缓交或减少社保缴纳比例决定文档就可以申请办理。

(三)企业申请缓交或减少公积金社保缴纳比例的,隶属管理处应在1个工作日进行审核。

(四)2022年5月至12月公司缓交期内,存缴员工正常的获取和申请办理公积金借款,不会受到缓交危害。

此外,通告明确提出,有效推迟还贷限期。

2022年5月至12月,因感柒新冠肺炎需住院或防护工作人员、因疫情防控需防护观查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员、受新冠疫情危害临时丧失固定收入或收益显著降低四类人员,没法顺利还款公积金按揭贷款的,由贷款人在贷款逾期产生的下个月向申请贷款的公积金隶属管理处提交申请,经隶属管理处审批准许并报省公积金管理处报备后未作贷款逾期解决、不计入滞纳金。

通告还明确提出,提升租房子获取信用额度。

2022年5月至12月期内,租房子获取信用额度限制由900元/人/月提升至1200元/人/月,已申请办理租金约提代付款的存缴员工,在获取信用额度限制范畴内据具体房租开支调节月约提额度。(完)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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