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10单位协同管控校外培训组织预收费

青海省10单位协同管控校外培训组织预收费 西宁市6月4日电 (李隽)4日,新闻记者从青海省教育厅获知,各省全部选用预收费方式的培训学校均需与托管银行签署租赁协议书,预收费所有列入“青海校外培训组织收费标准监管平台”管理方法,保证“应代管、尽托管”。

前不久,青海省教育厅、青海国家发改委、青海省财政厅等10单位联手制订颁布《青海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标准非专业类校外培训组织办校个人行为,维护保养学校外非专业类培训学校与学生的合法权利。

监管平台管控培训学校应收学生培训费,向学生给予交费、师资力量和课程内容查看等服务项目,对学生预交费状况即时管控,确保学生和培训学校彼此合法权利。监管平台与“全国各地校外活动学习培训管控与服务项目综合平台”中国联通,对管控数据信息即时提交互动。培训学校以其他方式扣除的预收费所有进到监管平台培训学校收费标准专用型帐户,不可应用本组织别的帐户或者非本组织帐户扣除培训费。

青海省明文规定,培训学校禁止运用不合理内容格式条款项目损害学生合法权利,收费标准新项目与规范在学习培训场地、网址等明显部位公示公告,不可以一切为名向学生摊派新项目及规范外的成本或是集资款。

培训学校收费标准时间段与课堂教学分配协调一致。按学习培训周期时间收费标准的,不可一次性扣除或变向扣除周期时间超出3个月的花费,扣除花费不可先于新课逐渐前1个月;按学时收费标准的,每门不可一次性扣除或变向扣除高于60学时的花费,扣除花费不可先于本门学科剩下20学时或新课逐渐前1个月;按周期时间和学时与此同时收费标准的,只有挑选收费标准时间段较短的方法,不可变向超出3个月。不可以任何借口回绝学生和父母索取税票。

据了解,管控资产拨款将选用“一课一销”方式,与培训学校讲课进展同歩、同占比。培训学校讲课进行后须根据监管平台向学生或父母推送确定申请办理。学生或父母申请办理退款应积极主动解决,产生退款纠纷案件的,培训学校不可以资金监管为由,回绝学生或父母的合理性需求。

学生或父母与培训学校因收退款问题产生异议的,可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据与培训学校达到的仲裁条款报请仲裁委员会诉讼、向法院提出诉讼等方法处理。培训学校、学生或父母可凭纠纷案件处理有关证明文件,向托管银行申请办理拨款或退回培训费用,托管银行将依据处理结论拨款或退回资产。

青海省教育厅负责人提示,青海课程类校外培训组织已全方位清除,凡各省范畴内涉及到课程类学习培训的学校外组织均属不合规管理“黑组织”。(完)

202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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