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单位联手下发《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两单位联手下发《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6月6日电 据教育部官网信息,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实质,标准校外培训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个人行为,坚决杜绝安全事故产生,最大限度维护保养学员及学习培训从业者性命和资金安全,前不久,国家教育部、应急管理部政策研究室协同下发了《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下称《规定》),在系统软件汇总过去火灾事故经验教训的基本上,融合现阶段校外培训组织存有的突出问题,从九个层面对校外培训组织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提出了具体的规定。

《规定》确立了校外培训组织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或控股股东是安全消防责任者,规定校外培训组织贯彻落实火灾安全隐患“知道、自纠自查、自改”规章制度,合理夯实其安全消防监督责任。

《规定》确立了校外培训组织安全消防标准,在场地设定层面,校外培训场地设定应合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在消防疏散标准层面,安全疏散门、安全通道、疏散走道、消防疏散照明灯具等要做到基本上标准规定;在消防设备器械层面,优化了消防灭火器、火灾事故检测警报器、应急逃生绳等配置和应用规定。

《规定》确立了校外培训组织有关按时进行查验巡视、安全隐患整顿、设备维护保养、主题教育、消防疏散演习等平时安全消防工作目标,并排出了校外培训组织消防安全管理禁止的有关个人行为,协助校外培训组织防范于未然,合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准。

《规定》注重,全国各地教育局、消防救援组织要协同非专业类校外培训组织领域主管机构依规做好本职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催促具体指导校外培训组织贯彻落实安全消防监督责任,对比《规定》全方位进行自查自评,及时处理和整顿风险性安全隐患,逐步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对存有突出安全风险和安全消防违纪行为的校外培训组织,要马上催促整顿,并立即向社會公示

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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