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选购在建产品住宅可取住房公积金付款首付

广东中山:选购在建产品住宅可取住房公积金付款首付 中新财经6月6日电 5日,广东中山市公积金管理处在官方网公众平台公布有关执行员工选购在建产品住宅提取公积金付款首付现行政策的通告,在其中提及,广东中山市存缴员工选购当地一手新创建产品住宅,自己及另一半可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以付款首付,获取总金额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承诺的首付额度。

截图自“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截屏自“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平台。 广东中山市公积金管理处在有关执行员工选购在建产品住宅提取公积金付款首付的政策措施中表明,合乎下述标准的,买房员工(含共有产权人)及另一半可以向市社保中心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帐户内的账户余额,用以付款买房首付:

(1)当地存缴员工在广东中山市行政区划内选购一手产品住宅;(2)所买商住楼的房产开发公司已在市社保中心申请办理新楼盘上报办理手续,并已签定《协助购房人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承诺书》;(3)员工挑选商贷买房或公积金个人贷款买房(含组合贷)。(完)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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