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漫评:牢房当买卖做,“公民权利灯塔”脸发红吗?

新漫评:牢房当买卖做,“公民权利灯塔”脸发红吗? 在正常情况下的理念中,牢房是承重我国惩罚受刑人作用的场地,可在一向自夸“公民权利灯塔”的国外,私营企业牢房却变成以盈利为目地的“买卖”,出现意外不意外?吃惊不震惊?

联合国官网曾引发热议强调,联合国人权权威专家督促国外“撤销一切以盈利为目地的拘押设备”,注重被拘留者不可变成盈利目标。而近40年以来,国外私营企业牢房依然在指责声中不断扩大,产生了盈利可观的产业链和集团公司。

为了更好地完成“住房率”,私营企业牢房想尽办法收购司法官员,对在押人员轻罪重判或增加有期徒刑,乃至连十几岁的小孩都绝不放过。美国纪录片《孩子换金钱》曾公布,密苏里州卢泽恩县两位大法官扣除私营企业监狱企业数百万美元采购回扣,从2003年到2008年,依次把千余名青少年儿童在并没有律师辩护的情形下,轻罪重判送进私营企业牢房,被囚禁者中较小的只要10岁。

更糟糕的是,私营企业牢房里的犯人几乎变成了“当代奴仆”。美国记者瓦莱丽·朗佐曾间谍私营企业牢房4个月,将其所见所闻写出《美国监狱:美国资本和权力的游戏》一书,揭开了私营企业牢房逼迫工作、榨取剥削、凌虐、腐坏等众多乱相。在私营企业牢房,犯罪分子被作为工作设备,其衣禄等各类耗费被缩小,乃至当犯人病况危重症务必送诊时,私营企业牢房也会轻视其要求,故意推迟。

很多国外政治家一直“骄傲”的想让现代美式“公民权利灯塔”直射四方,可为什么应对“牢房变买卖”那样的丑事却不知道反省和脸发红呢?难道说真的是习惯“严于律人,宽于待己”?

2022-06-07

2022-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