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或是渎职犯罪 从云南临沧市中心医院原医生于杰案谈起

受贿或是渎职犯罪 从云南临沧市中心医院原医生于杰案谈起 三堂会审 | 受贿或是渎职犯罪

——从云南省临沧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医生于杰案谈起

嘉宾

苏友莲 云南临沧市纪委监委案审室主任

余仕泽 云南临沧市纪委监委驻派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二级主任科员(于杰案重案组组员)

燕国卿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检察长

郝袁 临沧市临翔区法院刑事案件审判庭庭长

编者按

此案是一起三甲医院医生纪律法规意识淡薄,失职与贪污受贿交错的典型性案子。此案中,多位病人在市中心医院属下公司、非医疗保险医保定点医院的恩康企业配近视眼镜后在市中心医院刷医疗保险卡付款,医保基金因而开支131余万元,能不能确认为导致国家主权损害?于杰擅自决定将不可由医保基金付款的成本由医保基金付款,并将清算后退还的资产一部分用以派发医师业绩考核,其个人行为为什么并不是受贿而判定为国有制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此案有什么特性,如何有目的性搞好以案促改工作中?大家特聘相关企业工作员给予分析。

基本上案件

于杰,男,1966年3月生。2006年4月至2014年8月,任云南临沧市中心医院纪委委员、副院长;2014年8月至案发后,任云南临沧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医生。

贪污罪。2011年至2020年,于杰出任市中心医院副院长、医生期内,运用职位便捷,在执行建筑项目、药物、医疗机械(机器设备)市场销售和账款拨款等领域为钟某某、郑某某、巩某某等15人给予协助,私收以上工作人员所送财产折算总共152余万元,在其中现钱78.5余万元,酒烟等财产使用价值73.5余万元。

国有制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2017年1月至2020年9月,于杰出任市中心医院医生期内,明知道市人民医院眼科不可市场销售近视眼镜耗品及其属下公司云南临沧恩康医用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恩康企业)不属于医疗保险医保定点医院,仍违规为在恩康企业配眼镜的1776名病人出具医院门诊收费标准凭据,由病人应用医疗保险卡去医院开展清算,在其中医疗保险付款总共131余万元,并将医疗保险退还账款中75余万元用以派发医护人员绩效工资,导致我国医保基金损害。2021年3月11日,云南临沧市中心医院已退回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员工社会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股票基金开支户131余万元。

依法查处全过程

【立案审查调研】2020年11月30日,云南临沧市纪委监委针对杰涉嫌严重违纪违反规定问题立案审查调研。2020年12月4日,针对杰采用留置措施。2021年2月18日,经云南监察委准许,针对杰增加留设时长3个月。

2022-06-08

2022-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