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电集团公司原副总谢长军一审判刑十七年

我国国电集团公司原副总谢长军一审判刑十七年 6月8日电 据“沧州市初级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信息,2022年6月8日早上,河北省邯郸市初级法院一审公布判决我国国电集团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谢长军贪污受贿、为亲朋好友不法牟取暴利、国有制企业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一案,对被告谢长军以贪污罪被判刑期十五年,并罚款RMB六百万元,认为亲朋好友不法牟取暴利罪被判刑期二年,并罚款RMB五十万元,以国有制企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刑期四年,决策实行刑期十七年,并罚款RMB六百五十万余元;对谢长军贪污受贿所得的财产、为亲朋好友不法牟取暴利使其亲朋好友不法获得的权益及有关孳息均给予追讨,上缴国库。谢长军复庭表明听从法院判决书,不起诉。

经审核查清:2002年至2020年,被告谢长军运用出任龙源电力总经理、我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等职位上的方便及其权力、影响力产生的方便标准,为相关个人和单位在工程承包、职位调节、工作人员上岗等层面带来协助,立即或根据其特殊近亲属不法私收以上个人和单位给与的财产,总共折算RMB6042余万元。

2012年至2013年,谢长军运用出任龙源电力总经理的职位便捷,分配属下公司以高过销售市场391余万元的价钱从其特殊近亲属运营的企业采购商品,导致国家主权遭到尤其巨大损失。

2004年6月,谢长军出任龙源电力总经理期内,徇本人个人利益,违反规定决策将公款私存1.7亿人民币交给别人投资理财,造成这款被别人长期性占有,导致国有资产处置损害2393余万元。

沧州市初级法院觉得,被告谢长军的方式组成贪污罪、为亲朋好友不法牟取暴利罪和国有制企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均应依规惩治。谢长军贪污受贿金额非常极大,多次为别人牟取职位破格提拔、调节,具备从重处罚剧情。由于其归案后积极交待审理案件行政机关并未了解的为亲朋好友不法牟取暴利及绝大多数贪污受贿客观事实,如实供述审理案件行政机关已经了解的国有制企业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以及他贪污受贿客观事实,为亲朋好友不法牟取暴利罪组成投案自首,认罪悔过,积极主动退赃,贪污受贿所得的赃款赃物及为亲朋好友不法牟取暴利给我国导致的损害已所有追讨、挽留,具备可以从轻处理或是减少惩罚剧情,依规对其从宽惩罚。法院遂做出以上裁定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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