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律确立:规范化政务服务中心事宜我省无差审理

广东省法律确立:规范化政务服务中心事宜我省无差审理 广州市6月8日电 (新闻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广东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陈永康6月8日表明,该规章确立广东省政府相关部门理应编写并向社會公布统一的规范化政务服务中心事宜文件目录和服务指南,推行同一事宜在我省无差审理、同规范申请办理。

据陈永康详细介绍,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该规章明文规定行政单位不可执行限定或是抵触潜在性经销商或是投标人的个人行为,并容许投标人独立挑选以票据、商业保险等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在公开招标主题活动中营销推广以责任承诺书的方法取代履约保证金。金融企业不可向中小企业扣除贷款承诺费、资产服务费等不科学花费。

该规章还要求,撤销无根据、无本质服务项目信息的费用新项目;推动高速路依照车系、时间段、道路等执行多元化收费标准;激励有前提的地域根据政府部门复购等方法减少道路行驶成本费;政府部门理应标准车辆限行对策,清除不科学的车辆限行现行政策。

该规章确立,广东省要贯彻落实全国各地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实施细则管理方案,严禁再行制订市场准入制度特性的实施细则,严禁对工商企业的资质证书、资产、股比、工作人员、场地等设定不科学标准;对任何涉及到企业运营批准事宜创建明细管理方案,依照立即撤销审核、审批改成报备、推行告知承诺、提升审核服务项目等方法开展分组管理。

与此同时,依据国家相关文档要求,该规章确立,广东省要促进在符合我国要求情况的地方实施放开市场准入制度尤其对策,为深圳市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社会先行示范区、珠海横琴粤澳深层协作区等地区改革创新探寻给予政策法规根据。(完)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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