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近4年以来检察系统批捕伤害安全生产刑事案2600件4641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4年以来检察系统批捕伤害安全生产刑事案2600件4641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4年以来检察系统批捕伤害安全生产刑事案2600件4641人

北京市6月9日电 (新闻记者 郭超凯)最高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局长元明9日于北京表明,2018年1月至2022年4月,全国各地检察系统共批捕伤害安全生产刑事案2600件4641人,提起诉讼了9495件15506人。罪行集中化于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作业罪和重要工作安全生产事故罪,占96.4%。

当日,应急管理部举办2022年6月常规记者招待会。元明在大会上表明,依据在我国《宪法》要求,检察系统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确保中国法律统一恰当执行的司法部门,也是维护国家主权和社会发展集体利益的主要能量。检察系统根据依法履职,在促进生产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智能化层面进行了许多工作中,充分发挥了较大的管理职能。归纳下去有下列五个层面:

一是依规执行拘捕、提起诉讼职责,严厉查处伤害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对涉刑的开展依规立即拘捕提起诉讼。据调查,2018年1月至2022年4月,全国各地检察系统共批捕伤害安全生产刑事案2600件4641人,提起诉讼了9495件15506人。罪行集中化于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作业罪和重要工作安全生产事故罪,总共占96.4%。

二是依规执行立案监督、侦察主题活动监管和审判监督等行政监督职责。尤其是充分运用立案监督职责,切实解决重大安全事故有案不变、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2018年1月至2022年4月,全国各地检察系统共立案监督伤害安全生产刑事案986件,在其中理应立案侦查而不立案558件。

三是积极开展事故调查,提前介入案子侦察。对有重要危害的生产制造安全生产事故,检察系统受邀积极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小组或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的事故调查主题活动,在直接证据搜集、义务评定、适用法律等领域明确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中后期起诉主题活动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借助重要比较敏感案子快速响应体制,针对并未报请批捕或是并未移交移送起诉的重要比较敏感案子,检察系统提前介入,在全方位搜集、固定不动直接证据和案子判定等领域明确提出意见和建议;2018年1月至2022年4月提前介入、正确引导侦察调查取证1386件。

四是积极追赃挽损,督促相关企业立即赔付受害人损害,推动分歧解决。2018年1月至2022年4月,检察系统移送起诉伤害安全生产刑事案评定导致财产损失约423839万余元,检察系统追赃挽损约21212万余元。在其中,危险作业罪案子追赃挽损率达61.4%。

五是根据审理案件推动生产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创造“申请办理一案,整治一片”。对于执法中发觉的生产安全薄弱点或管控系统漏洞,检察系统立即向有关工作部门或涉案人员单位制发生产安全环境整治类检察建议,2018年1月至2021年8月即传出993份,包含城市规划建设、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生产制造工作、煤矿业和非煤矿山、安全消防、食药环医、度假旅游游戏娱乐等社会发展生产制造生话各行各业,有关被提议企业用心整顿,取得成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案件现行政策,依规对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规章制度,对涉案人员公司尤其是一些民企进行合规管理调查,服务保证社会经济发展。(完)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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