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将“统一处理”?生活在城市的子女需留意,农村的房子不住了是不是要收回为什么

农村的耕地农村房屋将“统一处理”?生活在城市的子女需留意、宅基地是归村集体所有的,个人只有承包权、使用权。而宅基地上面的房子,却是属于个人私有财产。由于农民进城居住了,加上病老去世,闲置房开始出现。但因其是私有财产,国家和集体都不能随便收回,只有在房主或房子的所有权继承人的同意下,方能有偿收回。如今强拆规定是违法的。

就连房子下面的宅基地,如房主户口仍在农村,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也不可随便收回,也只有在户主同意下有偿收回。那些户主户口己转出农村,或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宅基地,也只有在上面的房子倒塌后,由村集体收回。

自己是城市户口,但农村户口的父母在农村拥有房产,父母去世后,农村的房子如何确权呢?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按照继承法,继承父母留下来的房产,只要依法继承了房产,便可以依法办理房产确权,即将该房屋的不动产证办理在你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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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农村,像题目主样的问题非常普遍,农村儿女因为上大学、参军、招工和其他原因逐步脱离农村,成为非农业人口,只留下父母在农村生活。农村父母去世后,其留下的房产,非农业人口的子女照样拥有继承权。农村房产虽然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但房子属于私有财产,按照继承法规定,所有人去世后,应该有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题目所说的农村父母双亡,通常情况下,父母的父母也应该亡故,那么继承人就只剩下子女。如果没有其他兄弟姊妹,进城的子女可以独立继承,如果有其他兄弟姊妹,则要兄弟姊妹间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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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多数情况时,子女结婚时便已经分家析产,父母的房子最后归哪个子女,都已经有了约定。比如晏子大学未毕业时,家兄结婚,家里便进行了分家析产,当时家里房屋两栋,一栋分给家兄,一栋由父母暂住,父母去世后房产由晏子继承。这种情况在农村很多。

那么,现在晏子父母双亡,晏子户口离开农村近40年,这房子如何确权呢?其实大家完全不用担心,虽然城市户口不再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但地于依法继承来的合法房产,其土地使用权自然转移到继承人手中,我们完全可以和普通农民一样获得房产确权。

许多已经确权了的地方,也正是这样做的,因为国家不可能剥夺每个公民的继承权。不过,按照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原则,从道理上讲,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年限没有期限,可以说是永久使用,而非农业人口继承来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限是长期。而对于永久和长期,都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农村户口的永久,随着形式变化,如果宅基地超出一户一宅的标准,那么多出的一套使用权限也变成长期。长期和永久的区别,在于永久使用权的房屋可以翻建,长期使用权的房屋只可维修不可翻建,如此而已。

已经确权了的地方,大家可以看到,发下来的不动产证,其中对于宅基地使用权限一栏,都是空着不填写的。因为这个使用年限在法律上不够明确,国家的规定是,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未明确要得期限,在确权登记中不予填写。其实这次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只是将农村宅基地使用以和房屋所有权合二为一,使宅基地和房屋成为一个不动产单元,这对以后的宅基地流转以及房产抵押贷款等,都是一个证明。

综上,国家对农村房产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是尊重历史的法律的,不会轻易剥夺任何公民的合法房产登记权,大家完全不必担心。

城市户口的人能回乡修缮老房吗?在不违规的情况下,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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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将“统一处理”?生活在城市的子女需留意,农村的房子不住了是不是要收回为什么

在这个问题里,题主自己是城市户口,父亲去世,母亲住在乡下,房子已经成危房,问这房子能修吗?告诉你,这房子不但能修,而且要赶紧修。

农村房屋将“统一处理”?生活在城市的子女需留意,农村的房子不住了是不是要收回为什么

一、我们所做的所有努力,是为了保障民生,让人们生活得更好,而不是为管理而管理。房子就是为了保障人们生活安全而建造的。题目中这个房子都已成了危房,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这问题当然得解决,或修缮,或拆除重建,总之得赶紧解决。

二、你是不是城市户口,和能不能回乡修缮这个房子没有关系。因为你母亲现在还活着,房子是你父母的。你母亲是农村户口,是村集体成员,现在房子成了危房,当然要申请维修了。而你作为儿女,有责任帮助母亲修缮房屋。特别是你的母亲现在住在危房里,时刻存在着危险,所以你要赶紧修。

三、你需要考虑将来你母亲过世后,你作为城市户口的继承人和这房子的关系。如果你母亲将来去世了,你作为一个城市户口,也就是非村集体成员的继承人,能够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因为宅基地是村集体所有。如果房子自然倒塌,你就不能再在原地建房屋。

所以,你要趁母亲还在世的时候,抓紧把房屋修缮加固,或申请翻建新的房屋,一是为了母亲能住得安全,住上好房子。二来将来你母亲过世后,你继承来的房子也能使用的更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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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