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将很快对该案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开庭后公安能提审吗

理论上来说检察机关将很快对该案提起公诉,是不可以提审的。

这里有个换押制度问题。

案件在不同的诉讼阶段,是由不同的司法机关管辖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押在看守所,是要计算各个诉讼环节的羁押期限的。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把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同时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就要另行计算。再用的时间就是你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了。

接受案件的检察机关,在受理案件的同时,要向看守所送达换押通知书。看守所凭着这份文书,才知道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已经由检察院审查了,才允许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提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即将超期羁押,看守所会督促检察院尽快结案。

依此类推,案件在法院审理环节也是一样的。

如果某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不在自己的办案环节上,因为特别的原因需要提审,应该与正在办理这个案件的司法机关协商,得到他们的许可。

在司法实践中,案件虽然已经由法院受理,但公安机关也有不与法院联系,自己直接去提审的情况。

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本身就是公安机关的一部分。看守所的所长及管教人员,还能与自己的同行过不去吗?何况,去提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公安干警都有看起来很充足的理由,如办案需要啊,发现有新的罪行啊,等等。

司法工作中的应然状态与实际情况还是有差别的。

检察机关将很快对该案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开庭后公安能提审吗

我是一个老检察官。过去经常在法庭上做公诉人。

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刑事诉讼法》中没有被告人不服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决定,可以提出申诉的条款。

当然,被告人不是没有说话的地方。在法庭上,被告人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在控辩两方之间,法庭是居中裁判的。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都要由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合议庭审理,最后,法庭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律赋予了许多的权利,如有权申请法庭组成人员、公诉人等有关人回避;有权为自己作出无罪或者罪轻的辩护,也有权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等等。

在法庭上,举证犯罪的责任在公诉人。被告人可以对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也可以要求法庭传有关证人、鉴定人到庭作证,要求法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要依照二审程序进行审理。二审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也就是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充分的机会为自己辩护。哪怕是在判决、裁定生效后,也可以为自己申诉。

(图片取自网络,侵权必删)

检察院接到案件后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检察院提起公诉也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流窜作案、团伙犯罪的,时间会更长一些。以下是刑事诉讼程序,请参考: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一、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 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二、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