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公布调节新冠疫情期内签证办理申请办理注意事项

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公布调节新冠疫情期内签证办理申请办理注意事项 6月9日电 据“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微信公众平台信息,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领事部9日公布有关调节新冠疫情期内签证办理申请办理注意事项的通告称,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新局势,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领事部自即日起可根据我国签证办理服务站审理下列类型签证办理,其他类型签证办理暂不审理:

(一)拟赴中国大陆学生就业的老外,按基本原材料(参照连接:hk.ocmfa.gov.cn/lsxx/wgqz/201308/t20130829_7894049.htm,相同)规定申请办理Z字签证办理,申请办理时不必递交有关政府机构出示的签证邀请函,正常情况下应递交我国或世卫组织准许发售或应急应用疫苗的全步骤注射证实。

(二)适当调节复工复产理由的签证办理原材料规定:

1、拟赴中国大陆从业短期内复工复产主题活动的老外,如已经完成我国生产制造新冠肺炎疫苗全步骤注射,按基本原材料规定申请办理M字或F字签证办理。如已经完成非国内生产制造的其他世卫组织准许发售或应急应用疫苗接种,除基本原材料外,仍须给予终点有关政府机构出示的签证邀请函。

2、拟赴中国大陆复工复产工作人员外国籍家庭主要成员(包含另一半、爸爸妈妈、没满18岁的儿女、另一半的家长和须经赴国内的成人儿女以及另一半),可按基本原材料规定申请办理相对应类型签证办理。

(三)适当扩张因“人道主义精神理由必须”赴国内工作人员签证办理审发范畴。在目前吊孝、看望危重症家属等理由基本上,容许公民或具备中国大陆永居资质的老外的外国籍家庭主要成员(包含另一半、爸爸妈妈、另一半的爸爸妈妈、儿女、子女的另一半、兄妹、爷爷奶奶、外祖父母、小孙子女、外孙女)赴中国大陆团圆或探亲访友。申请者应递交基本原材料,正常情况下应递交我国或世卫组织准许发售或应急应用疫苗的全步骤注射证实。

(四)申请办理C字乘务员签证办理的;

(五)申请办理R字优秀人才签证办理的;

此外,申请办理外交关系、国家公务类签证办理的,请您和我署领事部外国人签证处事前联络预定申请办理,发传真:(852)34132312;电子邮箱:fmcovisa_hk@mfa.gov.cn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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