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银行一“元老级”公司股东有点儿惨 持仓14年全被司法冻结

国民银行一“元老级”公司股东有点儿惨 持仓14年全被司法冻结 本报讯记者 吕东

新三板挂牌的金融机构又有新情况。

2月22日,在新三板挂牌的宁波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证劵通称“国民银行”)对外开放发布消息称,做为其发起者公司股东之一的宁波市天安(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宁波市天安”)所拥有的这家银行480亿港元股权已所有被司法冻结,占这家银行总市值的5.65%。

公布数据表明,早在2008年国民银行开设之初,宁波市天安即进行认股交款,变成这家银行发起者公司股东之一,现为国民银行第四控股股东。

“股份司法冻结是法院在起诉或实行中采用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主要是限定公司股东从公司获得权益及其处罚股份,避免股份盈利不合理外流。”北京市德和衡法律事务所合作伙伴陈爽爽刑事辩护律师在接纳《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明。

因借款合同纠纷

一家公司股东持仓全被冻洁

国民银行公布的公示表明,本次被锁定的宁波市天安所持股权所有为无尽售标准股权,冻洁限期为2022年2月21日起至2025年2月16日止。现阶段,此笔冻洁股权已在中国结算申请办理司法冻结备案。

针对该公司股东所持股权被司法冻结的缘故,国民银行表明,系该公司股东与平安宁波市支行的金融业借款合同纠纷而致,由宁波市鄞州区法院依据(2022)浙0212民诉前调1388号公文对其所持股权实行冻洁。

天眼查信息表明,宁波市天安对国民银行的持仓己经14年时间,归属于这家银行的“创办元老级”之一。

对于“元老级”公司股东的持仓被冻洁一事,国民银行层面表明,本次涉及到的股权并不是控股股东操纵的股权,即使所有被冻洁,也不会造成企业大股东或控股股东产生变化。截止到公示公布之日,这家银行各类业务流程一切正常进行,以上股份司法冻结未对企业平时运营造成重要不好危害。

陈爽爽对《证券日报》新闻记者表明,一般来说,一位公司股东所持金融机构股份被冻洁,对金融机构运营不容易导致其本质上的危害。早期公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曾对持仓5%以上的公司股东开展质押股权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规定银行业确立和健全与公司股东运营风险中间的服务器防火墙。此外,国民银行是新三板挂牌公司,对其股份的质押贷款、冻洁也是有有关要求。例如,法院已对股份采用冻洁保全措施的,股份持有者、使用权人或是第三人给予了合理贷款担保,人民法院经核查合乎法律法规的,可以消除对股份的冻洁。除此之外,股份持有者或使用权人偿还了该负债后,也可规定人民法院给予解除冻结。股份持有者、使用权人的确没法执行还贷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竞拍债务人的股份。《证券日报》新闻记者昨天曾一度拨通宁波市天安的办公室电话,欲对股权冻结一事开展深入了解,但电話一直无法接通。

2022-02-24

2022-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