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政法委书记原副书记惠从冰贪污受贿案一审公布判决

山东省委政法委书记原副书记惠从冰贪污受贿案一审公布判决 3月1日电 据“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平台信息,2022年3月1日,山东省菏泽市初级法院根据远程系统软件,一审公布判决山东省委政法委书记原副书记惠从冰贪污受贿一案。以贪污罪被判被告惠从冰刑期七年,并罚款RMB四十万余元;封查、扣留矢信的赃款赃物依规处理,上缴国库,不够部份再次追讨。

经审核查清:2006年后半年至2020年6月,被告惠从冰运用出任山东高级法院审理联合会纪检书记,枣庄市初级法院医生,山东省委政法委书记职业委员会、副书记等职位上的方便及权力、影响力产生的方便标准,立即或根据其它国家工作人员职位上的个人行为,为有关企业或个体在案件诉讼、实行等层面给予协助,不法私收别人给与的财产,总共折算RMB1013.165万余元。

菏泽市初级法院觉得,被告惠从冰的个人行为依规组成贪污罪,金额非常极大,应依规惩治。其为恶势力当做“黑恶势力”,应严肃查处。由于其在政府法制文化教育整治期内积极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身罪刑,依规组成投案自首;给予破获其它大案要案的关键案件线索,经核实确实,有重要有功主要表现;投案自首悔过,积极主动退赃,绝大多数赃款赃物已追讨,具备法律规定、先行判决从轻处理、缓解惩罚剧情。充分考虑以上案情、特性、剧情和对社会发展伤害水平,法院遂做出以上宣判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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