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5月1日起实施企业登记备案确定制改革创新

天津自贸区5月1日起实施企业登记备案确定制改革创新 天津市3月2日电 (新闻记者 张道正)记者2日从天津市场管理委获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主体确认登记试行办法》早已市人民政府允许下发,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在我国(天津市)自由贸易区实验区实施公司登记确定制,是天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放管服改革”改革创新和《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较大水平重视公司登记管理权的一项创新举措。依照试行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自由贸易区实验区域内各种新设企业登记的开设、变动、销户备案,由自由贸易区试点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觉得原材料齐备,合乎规定方式的给予确定、备案,并根据国家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天津企业登记个人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展公示公告。

试行办法遵循程序流程标准、公布公平、行为主体自治权、自主申报、便民利民高效率的标准,实行全程电子化备案。合乎规定方式和內容规定的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签字、档案资料等与纸版证件、实体图章、电子签名或是盖公章、纸版档案资料等具备相同法律认可,均可以做为申报材料的构成部分,可以根据政府信息数据共享平台获得或核实的有关信息或文档,申请者可以免于递交。

试行办法在充足重视企业登记备案管理权的与此同时,也最大限度的重视企业登记的含意自治权,将现行标准各种企业登记报备事宜调节为企业登记自主公示公告的事宜,并确立企业登记理应在变更登记后5日内将报备的信息内容自主公示公告。既重视企业登记的备案管理权,也标准了企业登记的公示公告责任,加强了企业登记诚实守信观念和责任意识。确定备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将使企业登记备案更为简易、高效率、划算,更有益于提高企业登记的幸福感,进一步提升经营环境。(完)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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