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委托,什么是限价委托与市价委托

  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要求经纪商在执行委托指令时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比限定价格更有利的价格买卖证券限价委托,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发出买卖某种股票的指令时,不仅要提出买卖的数量,而且要对买卖的价格做出限定,即在买入股票时,限定一个最高价,只允许证券公司按其规定的最高价或低于最高价的价格成交;在卖出股票时,限定一个最低价,只允许证券公司按其规定的最低价或高于最低价的价格成交。
  即必须以限定价格或低于限定价格买进证券,以限定价格或高于限定价格卖出证券。限价委托方式的优点是:股票投资者可以预期的价格或更有利的价格成交,有利于投资者实现预期投资计划,谋求最大利益。但是,限价委托也有自身的局限性,由于限价与市价之间可能有一定的距离,必须等市价与限价一致时才有可能成交;此时,如果有市价委托出现,市价委托将优先成交,因此,限价委托成交速度慢,投资者采用限价委托容易坐失良机,遭受损失。
  市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发出买卖某种证券的委托指令时,要求证券公司按证券交易所内当时的市场价格买进或卖出证券。市价委托的优点是:没有价格上的限制,证券公司执行委托指令比较容易,成交迅速且成交率高。当投资者为了避免因股票价格波动遭受损失而急于成交时,经常采用这一方式。
  市价委托的缺点是:只有在委托执行后才知道实际的执行价格。尽管场内交易员有义务以最有利的价格为投资者买进或卖出证券,但成交价格有时会不尽如人意,尤其是当市场上市价委托买人多而卖出少的时候,卖出报价会较高;而市价委托买人少而卖出多时,买人报价会较低。
  

   第一种:直接以5。03元下单,但是因为股价时刻都在运动着,有可能您下好单该股已经涨到5。05元,这样您就买不到,于是撤单,再挂5。05的价去买,可当您挂上5。05的单以后,该股可能又涨到5。08元,这种委托方式就是限价委托。

限价委托顾名思义,您的报价是有限制的,就是说,我挂单5。
  05,我只接受5。05的价格。

第二种:直接以市价委托。市价委托的意思是,不管该股多高,我都要。采用市价委托一般会即刻成交。

什么是限价委托,限价委托是指股票交易中,股民对委托券商买卖的股票在价格上附加有限定条件。对于申买委托,其成交价格不得高过客户的报价。
  如股民以10元的价格申购某股票,券商就不能以10.01元的价格成交,否则就视为无效,股民在确认时可不进行交割,而由券商承担一切后果;而对于申卖委托,其成交价就不能低于股民的报价。这种限制主要是针对以前股票的手工交易,因为经纪人在配对撮合过程中可依据股市行情自行决定一个对客户有利的价格,而客户则通过限价来表明成交意愿,并可据此拒绝接受不符合委托条件的交易。
  现在的股票交易都是无纸化交易,在交易程序设计中就已设定了股票的成交价必是在申卖价到申买价的范围,成交价既不会低于申卖价,也不可能高于申买价。券商只需依据客户的意愿如实地将其委托数据报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即可,其根本就没有必要对客户的委托价格予以更改,除非是在报单的过程中出现失误。
  

在股票的撮合成交过程中,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交易的申报价格都有一定的限制,如上交所接受的委托范围是在上一笔成交价的±10%的范围内,深交所接受的委托是限制在上一笔成交价的±5元的范围内。如果股民的委托超出当日成交价的这个范围,虽然其委托在券商处有效,但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将不接受这些委托,所有的这些委托必然不会成交。
  

什么是市价委托,是指客户对委托券商成交的股票价格没有限制条件,只要求立即按当前的市价成交即可。如现在某只股票的成交价为10元,市价委托的含义就是股民意欲立即在10元或10元附近很小的价格范围内成交。

在我国的上海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交易系统内其实并没有设置市价委托程序,且深圳证券交易所正推广无形席位,许多券商并没有出市代表(红马甲),故深圳股市根本就没有市价委托。
  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市价委托都是券商接受了客户的市价委托后,其场内的红马甲根据股票的交易情况替客户决定一个价格,然后将其输入电脑,使其成交。

由于沪市的市价委托采用人工操作,其市价委托具有两个特点:其一是一旦接受了客户的市价委托,券商便有责任确保该笔委托在当日成交,否则客户就有权追究券商的违约责任,所以只要是市价委托,在当日一定是要成交的。
  其次是市价委托对成交价格未予以限制,场内的申报员在处理这类委托时,为了保证委托能100%成交,往往是将申买价报得较高,而将申卖价报得较低,其成交结果不一定能令股民满意。

若股票的价格变动剧烈且报单较多,其成交价会距离委托时的市价较远,而不论价格偏离多大,股民都得接受而无协商的余地。
  如1993年,当时还实行T+0交易(股民对当日确认买入的股票可以卖出),某股民在40元的价位用市价委托的方式申购股票甲2000股。由于该股票当时处于涨势,券商为保证该股票的买入,将申买价报得较高,结果在45元的价位上成交。一小时后,股票甲在55元处停止上涨,倾刻下跌至50元,该股民便在该价位以市价委托的方式卖出股票甲,结果因股价下跌过快,仅只在40元处成交。
  

由于市价委托具有必须成交且不能严格按股民的意愿成交的特点,市价委托的结果,使该股民共损失资金2余元。

2022-06-11

202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