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动车退票费最大20% 合不科学必须向群众解疑

高铁动车退票费最大20% 合不科学必须向群众解疑 高铁动车做为外出旅游的关键代步工具之一,退票费问题一直深受多方关心。继2020年关注高铁票价及退改签费用问题后,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周世虹2022年再度把眼光瞄准了火车车票5%至20%的退票费。

有关提议称,现行标准铁路退票费采用的是专业化计划方案,驾车前15天以上退票费不收退票费;凡15天之内(含)退票费均要收费标准:48个小时以上的收5%,不够24个小时的收20%,彼此之间的收10%。并且,春运,一律按20%扣除退票费。周世虹觉得,铁路运输公司扣除游客退票费的规范沒有完成过公布听证会,“5%至20%的退票费除开与其说做为退票费劳务成本的具体显著不符合,还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符合。”

12306发布了候补购票作用,这些并不危害再度开售的火车票,应不应该再次扣除退票费?最大20%的退票费,又是否太高?这种问题的确非常值得探讨。说白了退票费,并不是游客与铁总在缔约时商谈的結果,反而是铁总单方面给予的内容格式条款项目。《民法典》要求,给予内容格式条款项目的一方未执行提醒或是表明责任,导致另一方沒有留意或是了解与其说有重要利益关系的条文的,另一方可以认为该条文不变成合同书的內容。由此看来,退票费登记合同欺诈之嫌。

退票费,究竟收的哪些费?询问退票费应不应该收,最先要理清退票费的特性。假如做为运输费用,退票费的扣除规范及额度显而易见与客观事实不符合,远远地高过成本费。退票费的真正含意,应属民法典上的合同违约金。铁总做为经营人,以内容格式条款项目承诺的合同违约金,假如突出超出其具体损害,合同书质权人有权利规定下降合同违约金;假如游客退票费,迅速又被再度替补售卖,铁路线公司沒有损害,退票费就不应该再收。

换一个视角说,游客退票费虽然归属于游客毁约,但列车晚点乃至撤销发班,又何尝不是铁路线公司毁约?铁路线公司毁约、单方面停止或消除货物运输合同,并不一定担负合同违约责任,只需允许退票费或车票改签就可以,但游客退票费却务必付钱,并且越发春运期间那样一票难求的情况下,通常退票费更高一些,这也不符平等原则。简言之,巨额退票费大量是根据铁路线公司本身经济发展权益考虑,并不是为了更好地这些很难买到票的候补车票旅客考虑。

英雄所见略同,铁路服务这么多年的发展也是非常大,也更加个性化,这是非常值得一定的地区。实际上,退票费问题更为严重的,并不是铁路线,反而是民用航空。一方面,高铁动车有12306买票服务平台,价钱各大网站统一,民用航空却沒有统一平台,各商业服务服务平台机票价格相差悬殊;另一方面,高铁动车退票手续费最大20%,且基本上可以秒退,民用航空最大退票费则是100%,并且退款時间更长。

2022-03-09

2022-03-09